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為法定10%稅率,取消“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按7.5%的稅率征收”這一規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車輛環保檢驗標志將和年審標志合并,環保合格標志取消,為司機和業務部門帶來了便利。
2018年實行新國標GB7258-2017,主要針對客車、貨車、皮卡車、電動平衡車、充電樁等,比如皮卡車不用噴字,貼反光條了;“倒三輪”摩托車(雙前輪摩托車),2008年1月1日起可以登記上牌;新車注冊登記時,新入戶貨車,在車輛查驗時要報“外擴尺寸和整備質量”......等。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車都需備有一個三角架和一件反光背心,在出現交通事故的時候使用,這個是強制性的規定,沒有會被罰款。
此外還增加了汽車標識、電動車警示(即電動車在起步的時候,要按喇叭警示四周行人注意安全。)、安全配置(即所有車型都要具備三點式安全帶、電動車窗要有防夾功能)等新的交通規定。
以上幾點都是2018年的交通新規,希望大家及早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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