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主席令[2015]第37號)第三十三條規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說明家暴是有可能構成犯罪的。
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規定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說明家暴到達一定程度是可以用法律進行懲處的。
由此可見,“家暴”是具有犯罪的可能性的
在面對家暴時,一定情況下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安全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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