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通俗發票打點紅沖手續,按照分歧環境是有分歧的處置法子的。分歧的環境分為三種:1.收付兩邊對于這張發票都沒有打點入賬;2.收付兩邊中的一方,對于這張發票已經打點入賬;3.收付兩邊對于這張發票都打點了入賬。
針對收付兩邊對于這張發票都沒有打點入賬的環境,收條目方(也就是發票的開具方)應將需沖紅發票收回,并在發票各聯上加蓋"作廢"字樣,然后再按準確的金額從頭開具發票給付條目方。
針對收付兩邊對于這張發票都打點了入賬的環境。付條目方(也就是發票的領受方)需要去其地點地的地稅機關開具"沖紅發票證實",再到發票開具方那邊打點發票沖紅手續。發票開具方按照這個“沖紅發票證實”,先按照需沖要紅的發票金額開具紅字發票或者負數發票(平賬),再按照準確的金額從頭開具發票。(而且把證實和紅字發票或者負數發票第一聯粘在一路)
若是是發票領受方已經入賬,發票開具方沒有入賬。發票領受方就需要去其地點地的地稅機關開具"沖紅發票證實",發票開具方將沖紅發票第三聯(記賬聯)和“沖紅發票證實”粘貼在紅字發票或者負數發票第三聯(記賬聯)后面。
若是是發票開具方已經入賬,發票領受方沒有入賬。發票開具方先把沖紅發票收回,并按照金額開具紅字發票或負數發票后,再按照準確金額開具發票。同時發票開具方把沖紅發票的第二聯(發票聯)粘貼在紅字發票或負數發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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