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公全傳》一七五回:“皇上他沒我年夜,年夜凡縣官不如現管,我要放竇永衡,皇上他管不了我。”
此中有一句大師耳熟能詳的諺語:“縣官不如現管”,是指官再年夜也比不上具體掌管事務的人有實權。
據說這還有一個故事。
疇前,縣衙門口貼出一張通告:三月將進行鄉試,金秋進行年夜考。但此時縣太爺剛好生病,就將此差事委托給心腹本家兒簿單淦。

那些文人騷人,有的是同心專心想憑借本身的才學來個獨有鰲頭;有的則破囊捐款,傾財加碼忙著給本家兒簿送錢送禮。光陰飛逝,不覺刻日已到,單淦看著堆當作小山似的財禮喜在心頭。正要關門時,一名衙役陳述說,來了一個后生趕來應試。單淦心想,真是老天有眼,又為我送來一位財神,于是趕忙叫人請他進來。只見此人身穿綢緞,挺胸凸肚,一看就是大族后輩,單淦見狀,頓時嬉皮笑臉。孰料,那人倒是一鐵公雞,半天也未見其獻上一兩銀子,更不消說財禮了。單淦不由神色陰沉,合上混名冊便再也不搭理阿誰人了。那人趕忙詮釋說:“我是……”,單淦一會兒火冒三丈,高聲吼道:“滾!此乃枉讀詩書不知禮,哪里還配應什么試?”
本來那位大族后輩恰是縣太爺的小舅子,他肝火沖沖闖進縣太爺家號啕年夜哭起來。剛起頭,縣太爺對此感應有點愕然,待慢慢問明啟事后,便唉聲嘆氣地說:“真是縣官不如現管呀!”
就如許,“縣官不如現管”在平易近間普遍傳播。
那么,這里的“縣官”是指“一縣之長”嗎?
第一種詮釋是,這里的“縣官”為泛稱,無具體明白的指稱對象。意思就是碰到問題,找直接的負責人,比找高層帶領更現實。其實,在日常糊口中,不管是高于或低于“縣官”的官員,一般都存在不如“現管”的現象。可見,這里的“縣官”為泛稱。

第二種詮釋,“縣官”就是指“一縣之長”。如:唐朝年夜詩人杜甫的《兵車行》里有這么一句:縣官急索租。還有《後漢書》卷七十六循吏傳劉矩傳:“平易近有爭訟,矩常引之於前,提耳訓告,覺得忿恚可忍,縣官不成入,使歸更深思。”
這里的“縣官”指的是縣的處所長官。
第三種詮釋,“縣官”是指朝廷,皇帝。
我們來開看一個典故。據《史記絳侯周勃宿世家》載:周亞夫之子為父買皇家葬器,卻不給雇工錢。誰知“庸(通”傭“,雇工)知其盜買縣官器,怒而上變告子。事連污條侯(周亞夫)。”
要知道,那時的周亞夫可是丞相、絳侯,地位顯赫,其子怎么會去盜買一個縣官的器物?顯然,這里的“縣官”專指“皇帝”,如許才說得通。
如《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東平思王劉宇傳:“今暑熱,縣官年少,持服恐無處所,我危得之!”鼂錯《論貴粟疏》:“今募全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明朝宋濂《送東陽馬生序》:“今諸生學于太學,縣官日有廩稍之供。”等。
有些讀者可能會問:“縣官”怎么跟“皇帝”扯上關系呢?

這還得從先秦說起。據考據,縣制始于春秋戰國,起頭時的“縣”,指的是王畿(都城),即帝王棲身地,之后才泛指全國,于是“皇帝”就被稱為“縣官”。
不外,稍后一點的“縣”設置,就是經由過程兼并戰爭,在吞滅了小國今后設置為縣,如許的縣就較年夜了。
現實上,先秦期間“縣”的巨細是不確定的,如春秋的“縣”就比“郡”年夜,而秦朝是郡年夜縣小。秦朝一個郡下轄幾個縣;西漢初期,則郡國并存,國以下也有縣,隋唐之后縣附屬州或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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