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義務兵報到時應持下列證件:怙恃戶口簿、本人退伍證、優待安設證、入伍通知書、軍隊行政介紹信。退伍義務兵報到時在安設辦領取的材料有:申報戶口介紹信。
按照《退役士兵安設條例》
第十三條自立就業的退役士兵該當自被核準退呈現役之日起30日內,持退呈現役證件、介紹信到安設地縣級人平易近當局退役士兵安設工作本家兒管部分報到。
放置工作的退役士兵該當在劃定的時候內,持領受安設通知書、退呈現役證件和介紹信到劃定的安設地人平易近當局退役士兵安設工作本家兒管部分報到。
憑軍隊黨團組織出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到區委組織部或團區委打點轉接組織關系手續,將組織關系轉到所屬街道工委或有關單元。
士兵安設工作本家兒管部分該當于退役士兵報到時為其開具落戶介紹信。公安機關憑退役士兵安設工作本家兒管部分開具的落戶介紹信,為退役士兵打點戶口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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