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法》明白劃定用人單元跨越30天未結算工資,就組成拖欠工資,算違法行為,所以我們應該學會經由過程法令維權。
我們良多時辰會看到員工因為老板拖欠工資,而堵在單元門口鬧事,其實這是不睬智,不沉著的行為,要相信有關部分會幫我們經由過程正當手段處置問題。
老板拖欠工資,員工可以標的目的本地勞動法律部分舉報,也可以到勞動仲裁部分申請仲裁,總之要經由過程當局和法令路子來維護自身權益。
用人單元拖欠勞動報答,勞動者也可以標的目的本地的人平易近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會責令用人單元盡快支付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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