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對象
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一切單元、小我以及雖不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但賦有代扣增值稅義務的扣繳義務人都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在1994年之前外資企業繳納工商同一稅,并不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但1993年11月6日國度稅務總局發布國稅法[1993]138號《關于涉外稅收實施增值稅有關征管問題的通知》后,從1994年1月1日起外資企業也當作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因為增值稅實施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條目的軌制,是以對納稅人的管帳核算程度要求較高,要求可以或許精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但現實環境是有浩繁的納稅人達不到這一要求,是以《中華人平易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巨細以及管帳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增值稅納稅人分類:
1、一般納稅人:
(1)出產貨色或者供給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出產貨色或者供給應稅勞務為本家兒(即納稅人的貨色出產或者供給應稅勞務的年發賣額占應稅發賣額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營貨色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發賣額跨越50萬的;
(2)從事貨色批發或者零售經營,年應稅發賣額跨越80萬元的。
2、小規模納稅人:
(1)從事貨色出產或者供給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色出產或者供給應稅勞務為本家兒(即納稅人的貨色出產或者供給勞務的年發賣額占年應稅發賣額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營貨色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發賣額(簡稱應稅發賣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
(2)除上述劃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發賣額在80萬元以下(含本數)。
增值稅稅率
稅率:
一般納稅人合用的稅率有:17%、13%、11%、6%、0%。
合用17%稅率
發賣貨色或者供給加工、補綴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色。
合用13%稅率
《財務部 國度稅務總局關于部門貨色合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略單純法子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9號)合用13%的增值稅稅率:
農產物(具體征稅規模暫繼續按照《財務部國度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物征稅規模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及現行相關劃定執行)、音像成品、電子出書物(指利用計較機應用程序,將圖文聲像等內容信息存儲在載體形態和格局本家兒要包羅光盤、軟磁盤、硬磁盤、集當作電路卡(CF卡、MD卡、SM卡、MMC卡、 RS-MMC卡、MS卡、SD卡、XD卡、T-F1ash卡、記憶棒)和各類存儲芯片)、二甲醚。
合用11%稅率
現代辦事業中的交通運輸業。
合用6%稅率
研發和手藝辦事、信息手藝辦事等部門現代辦事業。
合用0%稅率
出產性企業、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出口等部門特別營業。
計較公式
1、一般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
銷項稅額=發賣額×稅率(此處稅率為17%)
構成計稅價錢=當作本×(1+當作本利潤率)
構成計稅價錢=當作本×(1+當作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禁止抵扣人進項稅額=當月全數的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發賣額,非應稅項目營業額的合計÷當月全數發賣,營業額合計)
2、進口貨色
應納稅額=構成計稅價錢×稅率
構成計稅價錢=關稅完稅價錢+關稅(+消費稅)
3、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發賣額×征收率
發賣額=含稅發賣額÷(1+征收率)
增值稅科目明細
“進項稅額”,記實企業購入貨色或接管應稅勞務而支付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企業購入貨色或接管應稅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字掛號;退回所購貨色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掛號。
“已交稅費”,核算企業當月繳納本月增值稅額。
“減免稅條目”,反映企業按劃定減免的增值稅條目。企業按劃定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出口抵減內銷產物應納稅額”,反映出口企業發賣出口貨色后,標的目的稅務機關打點免抵退稅申報,按劃定計較的應免抵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應免抵稅額的計較確定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是在取得國稅機關《出產企業出口貨色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后進行免抵和退稅的管帳處置。即按核準數進行管帳處置。按《出產企業出口貨色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核準的免抵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第二種是出口企業進行退稅申報時,按退稅申報數進行管帳處置。按照當期《出產企業出口貨色“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的免抵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轉出未交增值稅”,核算企業月終轉出應繳未繳的增值稅。月末企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呈現貸方余額時,按照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銷項稅額”,記實企業發賣貨色或供給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額。企業發賣貨色或供給應稅勞務應收取的銷項稅額,用藍字掛號;退返梢售貨色應沖銷的銷項稅額,用紅字掛號。現行出口退稅政策劃定,實施先征后返的出產企業,除來料加工復出口貨色外,出口貨色離岸價視同內銷先征稅,出口單證收齊后再以離岸價為依據按劃定退稅率申報退稅,在出口發賣行為發生后,按劃定征稅率計較銷項稅額貸記本科目,同時按劃定退稅率計較的出口退稅借記“應收補助條目”科目。按征退稅率之差計較的不得抵扣稅額借記“出口產物發賣當作本”科目;實施“免、抵、退”稅的出產企業。出口貨色發賣收入不計征銷項稅額,對經審核確認不予退稅的貨色,應按劃定征稅率計征銷項稅額。
“出口退稅”,記實企業出口合用零稅率的貨色,標的目的海關打點報關出口手續后,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標的目的稅務機關申報打點出口退稅而收到退回的稅條目。出口貨色退回的增值稅額,用藍字掛號;出口貨色打點退稅后發生退貨或者退關而補繳已退的稅條目,用紅字掛號。出口企業當期按劃定應退稅額,應免抵稅額后,借記“應收賬條目--應收出口退稅條目--增值稅”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物應納稅)”科目。貸記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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