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革命志士秋瑾曾經寫下這樣的詩句:“拼將十萬頭顱血,須把乾坤力挽回。”近似的還有陳毅元帥昔時的“此去泉臺招舊部,旗幟十萬斬閻羅”。文科生會說這抒發了激情,理科生會問:拼將十萬頭顱,就必然能把乾坤挽回么?——這里的“十萬”當然不是一個確數,但提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人數的優勢事實在戰爭中占有什么樣的地位?
我們丟棄一切汗青和時代的布景,來純真地想象一場陣地戰:假心猿意馬紅方與藍方(這里的紅方與藍方沒有特指,也無褒貶)都沒有飛機大炮,只利用同樣的步卒兵器,掩體堅忍水平等客不雅前提也差不多,且均在對方有用射程之內;紅方不存在百步穿楊的神槍手,藍方也沒有沒放過槍的新兵蛋子。總之一句話,就是兩邊半斤對八兩。獨一分歧的是兵員數目——紅方有5,000人,藍方4,000人,紅方比藍方整多出1,000人。兩邊開打了,槍林彈雨,如斯你來我往地掐將下去,誰也不降服佩服、不逃跑,最終成果會若何呢?因為紅方有“微弱”的數目優勢,藍方終將以被全殲而慘敗,這是比力合理的成果。我的問題是,此時“慘勝”的紅方還能剩下幾多人呢?對方既已全軍覆沒,損掉當然是4,000人,紅方是不是也必然支出了不異的價格呢?
1914年,英國有個叫做蘭切斯特(F. W. Lanchester)的,對近似的問題進行過研究。他本人其實是個汽車工程師,然而使他青史留名的當作就卻和汽車沒什么關系,而是蘭切斯特戰斗方程。
蘭切斯特的理論基于這樣一個假設:兩邊在任一剎時的戰斗損耗與對方此時的軍力當作正比。如甲方軍力為x,乙方軍力為y,有如下微分方程①:
dx/dt=-ay,
dy/dt=-bx.
t暗示時候;a、b均為比例常數,它們與兩邊的兵器效能及掩體等身分有關。簡練而美好的方程揭示了這樣一個紀律:交戰一方的有用戰斗力,正比于其戰斗單元數(戰斗單元,一般可以理解為參戰兵員數)的平方與每一戰斗單元平均戰斗力(可以理解為單元時候內覆滅對方兵員的能力)的乘積,即所謂蘭切斯特平方律(還有一個類型就是蘭切斯特線性律,它合用于遠距離戰斗,在此略過不提)。
如甲乙兩邊初始軍力為x0、y0,戰斗持續過程中肆意剎時的軍力由x(t)、y(t)暗示(為簡化計,假心猿意馬兩邊實力不異,即a = b,可將“每一戰斗單元平均戰斗力”略去),則很輕易推導出如劣等式②:
x02 – y02 = x(t)2 – y(t)2
也就是說,只要戰前有x0 > y0,戰局的必然成果就是乙方被全殲,即y最終變為0,甲方殘剩人數當然就是x = sqrt(x02-y02)(sqrt為取平方根)。
由此,蘭切斯特方程第一次以心猿意馬量的體例論證了“集中優勢軍力打殲滅戰”的準確性。蘭切斯特采用下述例子申明平方律合適集中優勢軍力的作戰原則:“若是甲方1,000人與乙方1,000人交戰,兩邊單個戰斗單元的平均戰斗力不異,但甲方被乙方朋分當作各500人的兩半。假心猿意馬乙方先以1,000人進犯甲方的500人,則乙方將以損掉134人的價格全殲甲方的一半;接著乙方以剩下的866人再全殲甲方的另一半,甲方在這兩次戰斗中將總共損掉293人。”——我們的毛本家兒席就是運用這一戰法的巨匠。
再回到起頭的假設:紅藍兩邊實力八兩半斤,即a = b;由等式②可以計較出,紅方在將藍方趕盡殺絕之后,還能剩下sqrt(5,0002-4,0002) = 3,000人,而不是1,000人,紅方的數目優勢導致其損掉遠低于藍方。而藍方要想把紅方放倒,就必需采用某種方式朋分紅方,以圖在局部取得數目優勢。
當然,現實環境要比簡化前提錯綜復雜得多,不談硬件若何,僅僅是無形的士氣就足以影響甚至決議戰局。可是,大量的事實證實,蘭切斯特方程具有很強的參考價值;尤其是一些局部戰斗的成果,更可能與之契合。假如一個黑幫老邁被別人搶了地皮,他末路羞當作怒,籌算和敵手在一個空曠的燒毀廠房或者倉庫(片子里都這么干)里一決輸贏。孫子曰:“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堪者,得算少也”,所以 火拼之前,不妨先拿蘭切斯特方程算一算。假如對方用槍榴彈你用半主動,兵器效能是你的整4倍(此時的比例常數a、b不再相等了);按照蘭切斯特平方律,你帶曩昔的小嘍羅數目至少得對方的2倍,才可以抵消對方的火力優勢——也就是說,十萬頭顱是否夠用,得看兩邊的所有身分對比,不克不及只看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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