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通常在市或縣工作,負責檢察官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刑事和民事案件。通常,當犯罪時,執法人員將把有關犯罪的報告交給檢察官,然后由檢察官審查案件,以決定犯了哪些罪,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起訴被指控的罪犯。如果檢察官決定繼續...
檢察官通常在市或縣工作,負責檢察官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刑事和民事案件。通常,當犯罪時,執法人員將把有關犯罪的報告交給檢察官,然后由檢察官審查案件,以決定犯了哪些罪,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起訴被指控的罪犯。如果檢察官決定繼續審判,然后,她將考慮任何可能的認罪交易和保釋問題,并開始預審調查。公訴人有時直接對犯罪現場作出反應。公訴人監督一個由調查員、書記員和律師助理組成的辦公室,負責調查犯罪、犯罪嫌疑人的背景和類似的刑事案件調查結束后,公訴人將把案件提交法院。整個過程通常在發現潛在犯罪后立即開始。一旦警方完成調查,檢察官通常會被告知犯罪情況,并收到初步報告的副本還有證據。對于一些犯罪,比如謀殺、綁架和一些虐待案件,公訴人實際上會到犯罪現場做一些初步調查,拍照并幫助保存證據。公訴人可能會詢問記者關于審判的問題。對于一些犯罪,公訴人將指示調查人員應該尋找哪種類型的證據,這樣做是為了加強任何可能即將發生的案件,并確保證據不會因收集不當或處理不當而被丟棄一旦收集到足夠的證據并且檢察官確信有足夠的證據推進審判,法庭將確定審判日期,并通知所有當事方。在美國,有些罪行需要大陪審團聽證,以便法官在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破譯。公訴人決定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起訴被指控的罪犯。在審判期間,公訴人將詢問證人或專家名單中的人,以便就審判的事實發表他們的專家意見。檢察官還將盤問辯護小組提出的證人,試圖證明他們在陪審團或法官眼中不可靠。一旦審判結束檢方勝訴后,公訴人將進行審后調查,并將調查結果連同任何量刑建議提交給法官。偶爾,檢察官辦公室會被要求讓證人出庭作證,以證實判決后的調查結果。在大多數情況下,檢察官審查現有證據,決定是否提出刑事指控或將案件提交大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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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8-06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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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科學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