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藝術是以運動為特征的藝術品,尤其是雕塑。這類藝術,發明于20世紀,其組成部分可以通過外部事物(如風)或不同類型的內部機械裝置來啟動。亞歷山大·考爾德和馬塞爾·杜尚是動態藝術的兩位先驅。一位機械工程師為了藝術,亞...
動態藝術是以運動為特征的藝術品,尤其是雕塑。這類藝術,發明于20世紀,其組成部分可以通過外部事物(如風)或不同類型的內部機械裝置來啟動。亞歷山大·考爾德和馬塞爾·杜尚是動態藝術的兩位先驅。一位機械工程師為了藝術,亞歷山大·考爾德創造了隨風移動的大型手機,雖然馬塞爾·杜尚的一件著名作品是在凳子的木制座位上植入了一個自行車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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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彈吉他,但隨著20世紀50年代中期在巴黎舉行的一次流行展覽,杜尚和考爾德都參加了這一展覽,加上波爾·伯里、讓·廷格利、亞考夫·阿甘的作品,動感藝術越來越受歡迎,維克多·瓦薩雷和耶穌·拉斐爾·索托。亞歷山大·考爾德認為藝術形式是運動的合成,類似于畫家呈現色彩的方式。這種新的藝術形式帶來了一種新的思考藝術的方式,藝術家們在運動中或在運動的幻覺中發現美。運動藝術在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中期一直很流行。它的一個分支,魯米諾動力藝術,將光與運動結合在一起。運動藝術可以用多種不同的方式來誘導運動。聲波、風、太陽能、蒸汽、水、電,鐘表,彈簧,甚至是人類的觸覺都是藝術家們用來推動他們的作品的。到了1970年,在動態藝術運動中有四條線被建立起來。一條線是亞歷山大·考爾德和他的追隨者們創造的手機,第二條線是被稱為垃圾藝術的作品,包括馬塞爾·杜尚的一些作品。第三種是行動的視覺錯覺。第四種是基于光的藝術創作。操作藝術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流行與三維移動或雕塑不同,作品藝術只是二維,但它仍然通過視覺幻覺來感知運動,藝術家使用圖案、線條和顏色,可以在沒有的情況下,誘使眼睛看到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