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里蘭州的官方印章的歷史始于殖民時代,現在的印章與原件非常相似。第一枚公章是17世紀從英國帶來的,供州總理使用。它在1645年的叛亂中被理查德·英格爾偷走,1648年英國又派了一個類似的替代品由巴爾的摩第二勛爵塞西莉...
馬里蘭州的官方印章的歷史始于殖民時代,現在的印章與原件非常相似。第一枚公章是17世紀從英國帶來的,供州總理使用。它在1645年的叛亂中被理查德·英格爾偷走,1648年英國又派了一個類似的替代品由巴爾的摩第二勛爵塞西莉厄斯·卡爾弗特(Cecilius Calvert)所作。馬里蘭州的國璽是美國為數不多的既有正面又有反面的國家印章之一,背面是卡爾弗特家族的盾徽,而正面則是巴爾的摩勛爵在沖鋒手持一把拔出的劍的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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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一本書的婦女馬里蘭州的國璽在其歷史上被多次更換和改動。卡爾弗特紋章一直沿用到1794年,當時政府用查爾斯·威爾遜·皮爾(Charles Wilson Peale)設計的反映共和國政府的藝術品取代了它正面是一位婦女手持正義天平,外面刻著"馬里蘭州國璽"字樣,背面是一艘船,背面是一只船,頂部是一個煙葉桶,一個聚寶盆,前景是幾捆小麥。座右銘是"勤勞就是手段,大量的"結果"圍繞著藝術品。不同于一些印章的目的是在紙上浮雕,這一個設計是用蠟沖壓的。皮爾設計的馬里蘭州的國璽一直沿用到1817年,當大會用一個單面印章代替它時,它有一個鷹形軸承然后,在1854年,鷹與卡爾弗特的紋章的原始設計相結合,創造了另一個兩面的標志二十年后,1874年,卡爾弗特全印重新投入使用,并對紋章進行了修改。這一版本一直在使用,但直到1959年才被寫入正式的州法律,并在1969年對法令進行了修訂。與原始印章一樣,背面專用于指定國家的官方文件。正面也被馬里蘭州法律正式認可為印章的一部分,經常被展示在州建筑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