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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的流程總共兩種方式:
第一種:自行辦理專利申請事宜,主要過程如下:
1、打開電子申請網(cponline.sipo.gov.cn),點擊“注冊”注冊電子申請用戶,然后點擊“工具下載”,在跳轉的界面找到“CPC安裝程序”“CPC客戶端離線升級包”并下載電子申請客戶端(下稱CPC)和離線升級包,下載結束后先安裝CPC,后升級CPC到最新版本。
2、利用電子申請網的賬戶信息登錄該網站,點擊“其他”找到“證書管理”,選中證書后點擊“下載證書”獲得電子證書,將電子證書保存到電腦。
3、登錄專利事務服務系統(cpservice.sipo.gov.cn),在“業務辦理”中找到“費減備案請求”,然后點擊“在線辦理”,在彈出的窗口中填寫相關信息并按照提示完成辦理。
4、打開CPC,點擊“申請專利”,選擇類型,在草稿箱的新申請中選中新建的模板,然后雙擊進入編輯截面,依次將“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填寫好并保存。其它無關文件一律刪除。然后退出編輯截面,并選中已編輯好的申請文件,點擊“簽名”,簽名成功后在左側“發件箱”中選中已簽名的申請文件,然后點擊“發送”。
5、次日再次打開CPC,點擊“接收”,選擇證書,然后點擊“獲取列表”,然后選中出現的受理通知書,點擊“開始下載”,最后在左側“收集箱”中找到下載的受理通知書,雙擊點開記錄申請號及繳費信息。
6、登錄電子申請網(cponline.sipo.gov.cn),在“費用辦理”中找到“在線支付”,點擊后彈出新窗口,然后點擊“以國家申請號繳費”,在彈出的繳費截面填寫繳費信息,然后提交至繳費界面完成繳費。
注意事項:
①步驟3中的專利事務服務系統的登錄賬號與電子申請網的賬戶相同。
②如果不知道步驟2中電子證書保存到哪里,可在電子申請網首頁點擊 “使用指導”,然后按要求操作。
③CPC安裝時要求運行系統為XP及win7專業版,word為03或07版本,此外任何版本均可能造成CPC無法正常使用。
④步驟3中辦理費減備案的條件為:請求人為個人時,月收入不超過5000;請求人為企業時,上一年全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不滿足以上條件將無法辦理費減備案。
⑤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是一件相當專業的事情,一般人很難寫好申請文件,如果技術本身具有較好的應用價值并希望通過專利予以保護,則建議采取委托代理機構的方式完成。
第二種:委托代理機構代為辦理專利申請,具體過程參照代理機構的內部流程。
綜上所述,第一種方法費用低但費時費力,鑒于CPC的不穩定性可能導致申請人無法提交專利申請。第二種方法費用高但省時省力,申請人僅需提供相關材料并支付相關費用即可,無需投入太多時間。申請人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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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你的公司執照或者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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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可以是一個想法,一個創意。
專利的申請是在國家專利局提交,可以去北京專利局辦理,或者通過代理機構辦理,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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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及其條件要求都比較簡單:
1、申請文件要齊備: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圖片或者照片;
2、發明(成果),應該具有“三性”(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具體要求主要是別人沒有申請過的、成果是沒有公開過的(國際展覽會上公開、學術會議和技術會議上公開、未經發明人同意而泄露內容的除外);
3、我們國家的專利審查制度是:對發明專利申請采取早期公開,請求審查制(實質審查);對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采取形式審查。(所謂形式審查,也叫登記制或不審查制度。其審查的主要內容為申請文件是否符合要求,發明是否重復。在公報上公布后,期限內若無異議即予授權)
4、專利申請和授權都不是很難的,關鍵在于成果轉化,這一點請慎重考慮好。
申請專利最大的關鍵就是權利要求書,訣竅在于權利要求越全面,你獲得的保護就越全面。 只要你的申請受理了,你的權利就開始獲得保護。
費用:申請費和發明申請審查費,數額(人民幣)為:發明專利申請費950元(含印刷費50元);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500元;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500元;發明申請審查費2500元。
此外, 要獲得并保持專利,申請人還需要在申請后的若干年內向專利局交納專利年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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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玩去 別在這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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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高品質產品、提升滿足社會需求的能力與速度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技術創新,知識產權是創新機器中一個至關重要的齒輪。2008年6月5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我國在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道路上實現了從掌握技術能力到掌握知識產權的戰略性轉變,至今發明專利申請量和商標注冊量連續保持世界首位,著作權登記數量連創新高,我國已經成為了名副其實的知識產權大國。但我國的科技實力、文化軟實力和品牌影響力卻并未隨著數量的改變而實現與之同步的顯著提升,反而有知識產權濫用、寡頭壟斷日益凸顯之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接近十年,我國的知識產權事業從起步邁入了新的瓶頸期,反思當前知識產權和產業發展中的實際問題,破除“知識產權即促進創新”的簡單思維,將消費者利益、產業利益、創造者利益的衡平確立為知識產權政策制定的基本框架目標,是推動中國制造向“中國智造”轉變的關鍵。
一、知識產權刺激政策得失的反思
1973年11月,時任貿促會法律部部長任建新率四人以“觀察員”身份列席WIPO年會,新華社發回來的報道將“知識產權”這一新鮮產物引入了國內視野;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發展至今,先后經歷了被動立法期(1978-1992年)、被動調整期(1992-2001年)、適應期(2001-2008年)、主動調整期(2008年至今)四個階段。
在移植立法、被動調整和適應期過后,隨著市場和科技的進步,中國開始主動調整知識產權制度。2008年以來,尤其在專利層面,為了響應中央制定的創新追趕戰略以及專利推進計劃,從中央到地方在不同程度上實施了以鼓勵專利增長為目標的創新追趕戰略,以貫徹國家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地區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在量化的政績評比中,專利數量成為衡量地方科技創新成績的重要指標,自上而下各級政府特別是各省級地方政府,紛紛出臺各種政府資金扶持政策以鼓勵本地區企業的專利申請與授權。2011年,國家“十二五”規劃首次將“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列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提出2015年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要從2010年的1.7件提高到3.3件。此后,各地也陸續出臺專利發展規劃,如浙江省提出,“十二五”期間,專利申請、授權總量年均增長15%,至2015年底實現翻一番;安徽省提出,到2015年,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4件;天津提出,“十二五”期間,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9件……
由此相應地導致了一定泡沫的產生。據統計,在過去10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專利申請一直呈大幅增長態勢,年均增幅達到22.6%,我國專利授權數量高居世界第一。但專利質量卻與如此高的數量嚴重脫節,尤其與專利制度法治程度高的歐、美、日等國家相比,差距明顯。以2014年為例,美國專利局共授權32萬項專利,其中發明專利30萬項,外觀設計專利2萬項;對比中國,共授權了130萬項專利,其中經過實質審查的發明專利只占百分之十八。其余百分之八十二,高達上百萬件是沒有經過實質審查的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
以上簡單化知識產權政策的出現,一方面可能是基于“知識產權可以鼓勵創造”的傳播和認識,例如TRIPS第7條將協議的目標定位為“有助于技術創新以及技術轉讓和傳播”,“使技術知識的創造者和使用者互相收益并有助于社會和經濟福利的增長及權利和義務的平衡。”美國聯邦憲法中規定:“國會有下列權利……保障作者及發明家對其作品及發明物于限定時間內之專有權利,以獎勵科學與實用技藝之進步。”我國《專利法》第1條規定,建立專利制度的宗旨之一是“有利于發明創造的推廣和利用。”如果僅從條文來看,似乎創造了一種樂觀的前景,只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就一定對創造有利。這無疑是給了亟需創新的中國一劑興奮劑。彼得·達沃豪斯在《信息封建主義》一書中就尖銳地指出:知識產權對公眾基本權利的限制不易察覺,所有這些限制都被表面上似乎頗具說服力的理由,即保護發明家、作者的權利以及促進創新的需要掩蓋了。發展中國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類似話語的誘導,在知識產權(專利)政策的制定方面存在簡單化的弊病,夸大了知識產權(專利)對創造的刺激作用,而忽略了知識產權與產業結構的聯系。
另一方面,基于國際交往壓力和自主發展需求,國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日益增強,不可否認,知識產權制度一定程度上具有刺激創新的價值,但關鍵問題是站在國家利益的立場上,刺激的究竟是“自主創新”還是“他主創新”,針對國內企業對外技術依存度較高的現實,政府不再甘愿為他人做嫁衣或單側地鼓勵“他主創新”,而是主動降低專利授權門檻,盡量在制度入口處縮小與國外企業的創新實力差距,以法定授權形式為國內企業對技術信息固化產權,從而在全球創新中獲得一席之地。
首先,必須確認和肯定的是,在這一階段確實帶來了我國創新能力的提升,創造、運用知識產權能力的提升,并涌現出了一大批創新企業:華為、中興、騰訊、阿里巴巴……他們使我國在全球創新競爭中占據了一席之地。
但同時需要指出的是,知識產權的功能被片面化甚至妖魔化了。缺乏教育、科研實力的及時跟進和市場競爭政策的及時調整,知識產權刺激政策帶來的更多的是虛高的數字和創新泡沫,類似于16世紀中葉重商主義的英國和法國,無節制地廣泛的專利授權帶來的是專利運行體制的失控,大量缺乏創新的專利權的存在無疑會大大限制后來創新者的創新空間,企業將專利過分地作為策略使用,用來作為攻擊競爭對手的武器或商業談判籌碼,競相申請、“制造”專利,抬高了整個行業生產者的生產成本,同時不重視產品質量和漠視消費者權益,導致某些國內消費市場(例如目前的奶粉市場)失去活力,進一步抑制了創新的動力;并在這場專利權的授予爭奪戰中,原本處于領先地位的國外企業進一步鞏固了其專利寡頭的地位,尤其是專利集成度較高的產業,基本扼殺了國內新興企業涉足該領域的空間。因此有學者擔憂:“專利已經變成一場危險而昂貴的武器競賽,現在這種競爭在削弱而不是促進至關重要的技術創新過程”。
二、知識產權制度功能的本質還原
實際上,無論是從知識產權制度產生還是全球化進程的歷史中看,知識產權制度從來都不是專門用于鼓勵創造而產生的,更多是基于知識的推廣和應用。專利最早起源于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早期的歐洲,當時作為貴族和政府引進外國技術的手段,就已經出現了單個引進特權或發明特權。在美國知識產權制度產生過程中,重要目的也在于技術引進,在早期喬治·華盛頓總統向國會聯席會議的一篇詢文中提到“為發展農業、商業和制造業,運用各種適當手段”,包括“不但要鼓勵應用國內的技能和人才,也要切實鼓勵從國外引進新的實用發明”。實際上,結合改革開放的歷史來看,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當時建立一個重要原因也是便于國外的技術引進。
分析知識產權制度的產生和發展的歷史可以得知,知識產權制度的主要功能是確認、分配知識市場化所產生的利益。當知識成為市場要素,經營知識的商人逐漸強大,商人的利益訴求啟發創造參與分配,知識產權制度本身只是為知識進入市場提供了一種入口,只要知識成為私產,它就會服從于資本,最初的權利歸屬并不重要。知識產權制度的產生是知識成為市場要素的結果,支撐該制度的核心不是來自創造者,而是來自以知識為市場要素的產業,其產生并非是人們嘗試鼓勵創造的智力實驗,而是資本吸納知識之后產生的客觀利益需求。
本質上來說,知識產權是不讓競爭對手銷售自己產品而擁有的壟斷顧客的權利。首先,在市場競爭中,要有主動購買自己產品的顧客,才會驅動企業利益乃至產業利益的產生;根據顧客的喜好,才會驅動產業資本去尋求創新的技術信息或要素,并產生了長期占有這樣一種信息資產的利益驅動,與公共權力達成利益契合之后促成了專利權的產生,以創造者的私有權利為起點,知識資產涌入了資本的洪流,并在產業界內部的利益博弈中不斷調整其權利邊界。而當企業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時,往往不會顧及后續的創造,甚至希望阻斷創造,以維持自己的市場優勢,進而有可能損害產業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在這一過程中,如何平衡創造者之間、創造者與整體產業之間、創造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多元利益,是由政府干預創新活動的最核心職能,而并非是一味進行壟斷權利的授予。如何實現從錯位到歸位的轉變,是當下面臨的根本問題。
三、調整政策分析框架,適時修訂國家知識產權戰略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頒布接近十年,其先進的制度設計至今仍發揮重要作用,但就今天面臨的問題來看,不足同樣明顯。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把知識產權戰略的核心確定為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對知識產權利益與公眾利益或者消費者的平衡關注不夠;二是盡管《綱要》關注到了知識產權與市場的關系,但是其重點在于對企業市場控制力的關注,而沒有把知識產權問題擺到健康有序的市場經濟的高度來看待,對建立以真實商業信息為核心的有序市場缺乏必要的關注。
對于政策制定者而言,當前首要的是破除“創造神話”,摒棄“知識產權保護自然形成創造的繁榮局面”的簡單思維,將產業利益、創造者利益、消費者利益的衡平作為知識產權政策制定的基本框架,警惕產業利益擴張導致的知識產權制度的異化,適時地考慮修訂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以順應產業發展需求。
第一,破除知識產權“創造神話”。當前在知識產權政策制定方面存在簡單化的弊病,夸大了知識產權對創造的刺激作用,而忽略了知識產權與產業結構的聯系。知識產權制度是分配知識財產所生利益的規范,它雖然對于知識財產的生產有影響,但不是唯一的、更不是決定性的因素,知識財產的生產是經濟、科技、教育等諸多因素的綜合結果。知識的市場化程度不同的國家,從知識產權制度中獲益的程度也不同。欲以知識產權立國,必先經教育立國、科技立國之階段,而不能過多地寄希望于知識產權制度本身來提升創新能力。
第二,重視構筑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互動體系。一個國家的知識產權制度是由能夠開發出消費者喜愛的產品的企業,以及該國市場所處的競爭狀態所決定的。一切技術最終目的是要面向消費者提供產品,消費者是真正技術創新、品牌升級的根本動力,如果所在的消費市場失去活力,或者依賴于進口貨物,那么國內的技術開發能力相應就會降低。近年來連續的產品質量事件已經嚴重破壞了國內的市場結構,并且如上所述,國內消費者一定程度上已經失去了對國內高品質產品市場的信心。中國要實現產業升級,關鍵是提升品牌的認知度和影響力,中國企業需要圍繞消費者實行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的“三品戰略”:增品種是更好地了解、適應消費者需求,增加多樣化的消費品種;提品質就是提升產品可靠性等重要指標,杜絕因技術引進、技術革新中出現的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創品牌就是提升產品影響力,提高品牌在消費者心中的整體認知度,從而推動整個產業的良性發展。
第三,把知識產權問題擺到推動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高度來看待。知識產權制度不單單保護個人的權利,而且對于確保產業的競爭狀態也是必要的。在知識經濟時代,“資本家”讓位于“知本家”,知識替代資本和勞動力成為首要的生產力要素,也成為了市場競爭中最核心的要素,以知識產權占領市場甚至操控市場已逐漸成為產業競爭中的慣用手段。為了保持技術開發的競爭條件,必須調整知識產權授權政策,由專利審查的“低標準”提升為“高標準”,避免前期的廣泛授權成為新技術開發不可逾越的障礙;在權利行使方面,抑制知識產權的濫用行為,尤其在專利領域這已成為全球面臨的共同問題,現有專利制度本是為機器時代而打造,其制度的設計通常都是建立在一種“一對一”的預設之上,即一項專利對應一項產品,而進入信息時代,一件產品上動輒有數百件甚至上萬件專利(據不完全統計,智能手機領域目前約有17萬件專利),其中還充斥著大量標準必要專利,產業寡頭們完全可以僅憑持有專利而操控整個市場。如何在新的競爭環境下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維持市場健康發展,是當前中國從制造業大國向制造業強國轉變中必須補習的功課。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保障機制研究——以構建‘立體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布局為重點”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15ZDB152) (作者馬一德 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教授 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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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人間四月天。在全社會高度關注和熱切期待中,以“創新創造改變生活 知識產權競爭未來”為主題的2017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正式拉開帷幕。作為我國知識產權領域一年一度的盛事,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是宣傳黨和國家知識產權重大政策、展示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成就、營造良好知識產權環境的重要載體和平臺。全國各地一系列豐富多彩的活動蓄勢待發,為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注入新動力。
宣傳周活動主題深刻。創新是發展的第一動力,知識產權制度是創新發展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撐。不難發現,從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到產業發展的國際競爭,創新創造如影隨形,知識產權作用日益凸顯。在當前創業創新熱潮涌動的新形勢下,無論是企業轉型、產業升級,還是淘汰落后產能、發展新興產業,幾乎都與知識產權息息相關。尤其是在全球創新型經濟方興未艾之際,不斷增強知識產權能力,以知識產權促進創業創新蓬勃開展,對于集聚發展新動能、提高國家創新力、打造競爭未來新優勢,均具有重要意義。
宣傳周活動意義重大。當前,我國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任務繁重而艱巨,迫切需要知識產權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撐。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知識產權全領域工作亮點頻現。面對“十三五”時期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新形勢,需要持之以恒加強知識產權文化建設。開展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就是為了提升知識產權宣傳的能力和水平,拓展知識產權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凝聚更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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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周活動形式豐富。今年的宣傳周活動部署全面,安排緊湊,聲勢浩大,亮點眾多。其中,國家知識產權局將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2016年知識產權發展狀況;最高人民法院將發布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司法部將開展全國知識產權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等有關部門以及全國各地區也將同步啟動聲勢浩大的知識產權宣傳活動。各部門、各地區開展的形式多樣的知識產權宣傳活動,使宣傳周的效應進一步顯現,宣傳周的影響進一步擴大,推動著宣傳周活動廣泛深入開展。
我們相信,這些活動將進一步提升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營造更好的知識產權環境,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我們期待,各地區各部門凝心聚力,全力以赴,為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構建有利態勢,營造更好氛圍,讓創新之樹根深葉茂、生生不息。
海關公布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海關總署20日公布《2016年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及保護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海關總署副署長鄒志武在發布信息時表示,由于侵權貿易是一個全球性問題,中國海關倡議加強各國、各地區海關之間的執法合作,實施對跨境侵權貿易的“鏈條式”打擊。
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主題是“創新改變生活”。近年來,中國海關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不斷完善從生產源頭到流通渠道、消費終端的鏈條式治理。2016年,全國海關共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1.95萬余次,實際扣留進出境侵權嫌疑貨物4205.82萬余件。
2016年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是:黃埔、天津、杭州、寧波、廣州海關開展打擊進口假冒汽車潤滑油專案;深圳、寧波、天津、黃埔、上海、杭州、青島、南京海關開展電動平衡車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上海、南京、廣州、拱北、北京海關開展中美海關知識產權保護聯合執法行動;上海海關查辦出口假冒商標縫紉機頭案;廈門海關查辦外貿綜合服務平臺企業出口侵權鞋服案;黃埔海關聯合公安機關破獲特大假冒商標休閑鞋案;寧波海關查辦出口侵犯自主品牌掛鎖案;南寧海關查辦出口系列假冒商標商品案;鄭州海關查辦出口假冒商標集成電路案;拉薩海關查辦出口假冒商標商品案。
來源:新華網 知識產權報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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