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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錫,高企認定有一套完備的評分標準,一共四項,四項指標采取加權記分方式,高企入庫須達到60分(≥60分),高企認定須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1、自主知識產權≤ 30
2、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 20
3、科技成果轉化能力≤ 30
4、企業成長性≤ 20
1、核心自主知識產權(30分)
2、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20分)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組織管理的總體情況,結合以下幾項評價,進行綜合打分。
1、制定了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6分)
2、設立了內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科研條件,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產學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4分)
3、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分)
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專利、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
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科技成果轉化形式包括:
(1)自行投資實施轉化;
(2)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
(3)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
(4)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
(5)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
A. 轉化能力強,≥5項 (25-30分)
B. 轉化能力較強,≥4項 (19-24分)
C. 轉化能力一般,≥3項 (13-18分)
D. 轉化能力較弱,≥2項 (7-12分)
E. 轉化能力弱,≥1項 (1-6分)
F. 轉化能力無, 0項 (0分)
4、企業成長性指標(20分)
由財務專家選取企業凈資產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等指標對企業成長性進行評價。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以上兩個指標分別對照下表評價檔次(ABCDEF)得出分值,兩項得分相加計算出企業成長性指標綜合得分。
以上就是無錫高企認定的一套完備的評分系統,企業必須滿足以上這些條件或評分標準才可以申請高新企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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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到北京商標局大廳申請,也可以通過國內正規備案的事務所來申請。首先要查詢商標是不是可以注冊,然后就是準備申請材料(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申請書,商標圖樣,在相應的申請材料上加蓋公章)。可以找事務所辦理,比較方便,畢竟你們海口離北京有些遠,自己過去不方便,如果再因為不懂一些問題到那辦不好就更不合算了。具體問題可加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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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申請條件:申請商標必須要有公司執照或個體工商戶執照。 申請途徑:可以自己親自到商標局注冊大廳(北京)辦理,也可以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申請所需資料: 1、需商標圖樣; 2、注冊商標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 3、身份證明文件:a.公司申請的:需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b.個人申請的:需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費用:需向商標局繳1000元官費,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還需向代理機構交600元左右的代理費。 申請程序: 1、先對商標進行查詢,如果在先沒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請文件,遞交申請了; 2、申請遞交后的1個月左右,商標局會給你下發一個申請受理通知書(這個期間叫形式審查階段)。 2、形式審查完畢后,就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這個階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時間。 3、如果實質審查合格,就進入公告程序(這個期間是3個月,也叫異議期間); 4、公告期滿,無人提異議的。就可以拿注冊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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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早知道 據悉,海口市知識產權局關于我市知識產權發展的專項資金相關政策已經公之于眾,本協會將相關文件發布于下,且2020年的申報時間3月份即將到來。
如對此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開始著手準備申報了,另可以在文末聯系我會工作人員,我會將有專職人員協助您咨詢、辦理相關業務及手續。
海口市知識產權發展專項資金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發明創造,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提高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和水平,加快知識產權成果轉化實施,促進本市科技進 步和經濟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設立海口市知識產權發展資金(以下簡稱“知識產權發展資金”)。根據知識產權業務需求及本級財力情況,每年適當安排知識產權發展資金,用于資助和促進本市知識產權的發展。知識產權發展資金由市知識產權局負責管理和使用,并接受市審計局的檢查監督。
第三條 知識產權發展資金實行無償、擇優支持的原則。重點資助企事業單位綜合效益或前景好、創新性和技術含量較高的專利。
第四條 資金的支持范圍:
(一)知識產權創造;
(二)知識產權運用;
(三)知識產權管理;
(四)知識產權服務;
(五)專利獎獎勵。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機關、社會團體等單位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經常居所的個人。
第二章 專項資金資助的標準
第六條 鼓勵知識產權創造。
對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資助 5000 元/件;對獲得國內實用新型專利授權的,資助 2000 元/件;對獲得國內外觀設計專利授權的,資助其申請費、代理費、 印花稅及授權當年年費;PCT專利申請資助 1 萬元/件;對獲得國(境)外授權的專利,資助 5 萬元/件;對年國內發明專利授權 10 件以上的專利權人給予獎勵性資助 5 萬元;發明專利年費的資助,自專利授權當年起 6 年(含)內,資助當年應繳年費的 80 %。
對獲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的資助 2000 元/件。
對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資助 50 萬元。
對獲得地理標志商標或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單位每個一次性資助 10萬元。
第七條 鼓勵知識產權運用。
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技術轉化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一次性分別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10 萬元獎勵。
支持企業專利成果轉化。對在我市實施的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具有較大或潛在效益的專利實施轉化項目給予引導和資助。每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 30 萬元。
支持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對通過知識產權質押成功融資的企業,補貼其貸款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 30 %,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補貼其評估費的 30 %,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同一企業的年度貼息總額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或擔保業務,按照融資總額的 1 %給予獎勵,同一家金融機構年度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 20 萬元;對壞賬損失和擔保代償給予 50 %的風險補償,每家貸款企業最高風險補償不超過 300 萬元。
第八條 強化知識產權管理。
鼓勵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規范化建設,引導企業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批知識產權強企。對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確認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30 萬元;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準予備案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一次性支持 30 萬元。被確定為國家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培育市場、規范化市場各支持 20 萬元。
深化知識產權普及教育。在全市中小學開展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范學校的認定和培育工作。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的學校,每項分別資助 30 萬元,獲得市級知識產權試點、示范的學校,每項分別資助 20 萬元。
第九條 強化知識產權服務。
加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培育,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對新設立的專利代理或運營機構給予 10 萬元資助。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 1000 萬元以上,或持有可運營專利數量 1000 件以上的,給予運營機構 20 萬元資助;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 2000 萬元以上,或持有可運營專利數量 2000 件以上的,給予運營機構 30 萬元資助。代理機構代理我市專利申請且年授權量達到 200 件,且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占比達到 60 %以上的,發明專利給予 1000 元/件獎勵,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專利給予 500 元/件獎勵。
第十條 專利獎獎勵。
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獎勵。對獲得市級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 20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獎勵。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資助:
(一)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
(二)知識產權有爭議的;
(三)同一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的;
(四)提交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內容明顯抄襲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專利申請的;
(五)其他相關規定不予資助的。
第十二條 申請資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證,并接受市知識產權局的監督管理,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或獲 得資助的項目屬于非正常專利申請的,一經發現和核實,責令返還所獲得資助的費用,同時予以通報,并對其以后的資助申請不予受理。通過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騙取資助,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市知識產權局應當對申請資助項目嚴格審批,使專項資金的使用取得實效。
知識產權發展資金應當專款專用,用于沖抵相應專利的申請、實施等相關費用開支或者用于獎勵對該專利做出實質貢獻的發明人或設計人。受資助的單位應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使其在專利申請、實施、管理和保護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四條 經市政府審核批準的資助項目,應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 2019 年 9 月 30 日起施行,有效期 五 年。
《海口市知識產權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申報指南
第一條 為全面推進科技創新,大力提升海口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促進我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根據《海口市知識產權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制定本申報指南。
第二條 市知識產權局根據市財政局每年按規定安排的海口市知識產權發展資金(下稱“發展資金”),用于兌現《辦法》各項鼓勵資助政策。
第三條 知識產權創造資助
(一)專利創造資助
1.資助事項
(1)國內授權專利資助;
(2)國(境)外授權專利資助;
(3)PCT 專利申請資助;
(4)國內發明專利年授權量達到 10 件以上的專利權人獎勵;
(5)有效發明專利年費資助。
2.資助對象
向國(境)內外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申請專利并獲得授權專利的單位及個人。
3.資助條件
(1)授權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為海口市行政區域專利授權量;
(2)是該專利的第一專利權人且是第一專利申請人;
(3)已在國內其他地區享受同類性質專利資助的同一專利, 不予重復資助;
(4)在海口市開展創新活動,并持有海口市居住證的外地居民,其專利申請提交且授權日均在居住證有效期內;
(5)除申請年費資助的專利是自專利授權當年起 6 年(含) 內的,申請其他資助的專利應當是上一年度申請或授權的;
(6)屬于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 45 號)所列的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獲得的專利不予資助。
4.資助方式
采取后補助的支持方式,經審查合格,給予相應資助。
5.申報材料
各類專利資助獎勵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①申請國內專利授權資助,需提供《海口市國內專利授權資 助申請表》,專利證書復印件,外觀設計專利還須提供相關繳費 憑證復印件;
②申請國(境)外發明專利授權資助,需提供《海口市國(境) 外發明專利授權資助申請表》,專利授權公開文件或專利證書復印件,付款憑證復印件及相應的國內專利證書、受理通知書或經保密審查;
③申請PCT專利申請資助,需提供《海口市PCT專利申請資助申請表》,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受理通知書、國際檢索報告以及繳費憑證等復印件;
④申請發明專利授權大戶獎勵,需提供《海口市發明專利授權量獎勵申請表》,專利證書復印件;
⑤申請發明專利年費資助,需提供《海口市發明專利年費資助申請表》,專利證書復印件,維持本年度專利有效的年費繳費憑證復印件。
(2)單位或個人身份證明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個人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外地居民還須提供海口市居住證復印件(以上身份證明須與專利申請時提供的身份證明一致)。
(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資助
1.資助對象
本行政區域內上一年度獲得集成電路布圖登記著作權的單位或個人。
2.資助方式
采取后補助的支持方式,經審查合格,給予相應資助。
3.申報材料
(1)《海口市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資助申請表》;
(2)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復印件;
(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商標品牌資助
1.資助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上一年被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的商標所有人,上一年注冊為國家地理標志商標的商標所有人,獲得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證書的證書持有人。
2.資助方式
采取后補助的支持方式,經審查合格,給予相應資助。
3.申報材料
(1)《海口市商標品牌資助申請表》;
(2)申報中國馳名商標資助的提供中國馳名商標的認定文件復印件;
(3)申報地理標志商標或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資助的提供地理標志商標注冊證書或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證書復印件;
(4)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第四條 知識產權運用資助
(一)專利技術標準資助
1.資助條件
(1)申報單位是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
(2)申報單位擁有合法專利權或是合法實施者,專利權有效。
2.資助方式
采取后補助的支持方式,經審查合格,給予相應資助。
3.申報材料
(1)《海口市專利技術標準資助申報書》;
(2)專利證書、相關標準復印件;
(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專利實施引導資助
1.資助條件
(1)專利項目是在本市正在或當年即將實施轉化、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具有較大或潛在社會或經濟效益;
(2)項目實施單位是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注冊的企業;
(3)項目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
(4)項目實施單位擁有合法專利權或是合法實施者,專利權有效;
(5)項目單位具有實施項目的技術人員、場地(在本市)、設備等。
(6)專利實施轉化已完成并于上年度投產的項目不再給予資助。
2.資助標準
發明專利實施轉化,資助標準分四個檔次,特檔及一、二、三檔。特檔最高資助 30 萬元,其它三個檔次各為 25、20、15 萬元。根據市知識產權局及專家綜合評審意見,對同意資助的項目, 排序第一的為特檔,其余靠前三分之一的為一檔,排序中間三分之一的為二檔,最后剩余的為三檔。
實用新型專利實施轉化,資助標準分別為一、二、三個檔次,金額分別為 20 萬元、15 萬元和 10 萬元。根據市知識產權局及專家綜合評審意見,對同意資助的項目,排序靠前三分之一的為一檔,排序中間三分之一的為二檔,最后剩余的為三檔。
3.資助方式
采取前資助的支持方式,經評審立項的項目,給予相應資助。
4.申報材料
(1)《海口市專利實施引導資助申報書》,專利證書復印件,專利繳費憑證復印件;
(2)專利實施相關成果圖片、音像等材料;
(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助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指借款人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授予的專利證書、商標證書,擁有專利權、商標權,將其權利中的財產權設定質押,從銀行等金融機構取得一定金額的貸款,并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業務。風險補償是指金融機構對企業以知識產權質押提供貸款或擔保業務,發生壞賬損失和擔保代償時給予的風險補償業務。
1.資助對象
(1)在海口市區域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
(2)依法設立并經營貸款業務的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
在同一筆貸款項目中,企業、金融機構從其他途徑獲得本級財政貼息資金的,不再享受本規定的資金扶持政策。
2.資助條件
企業申報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項目,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合法知識產權人,若知識產權共有,應提供其他共有權人同意質押的合法有效書面文件,且出質人為全體權利人;
(2)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或擔保合同,且合同按照約定履行;
(3)企業按期還本付息,不存在違約行為;
(4)上述知識產權質押合同已依法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過質押登記手續,并在市知識產權局進行了備案;
(5)質押期間出質的知識產權權屬清晰、法律狀態穩定且專利有效;
(6)企業無不良貸款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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