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被授任為年夜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因怙恃年邁,包拯請求在合肥四周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怙恃又不想讓他分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怙恃。幾年之后,他的怙恃接踵歸天,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筑草擬廬,直到守喪期滿,仍是盤桓躊躇、不忍離去,同親長者多次前來勸慰鼓勵。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

歷職有績
慶歷元年(1041年),包拯調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端州出產硯臺,此前的知府趁著納貢年夜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臺,來贈予給當朝顯貴。包拯號令制造的硯臺僅僅知足貢數,他在任滿一年沒拿一方硯臺回家。
慶歷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后經御史中丞王拱辰舉薦,于十一月被錄用為監察御史里行,改任監察御史。
包拯又曾經建議說:“國度每年標的目的契丹交納財物(歲幣),不是抵御戎人的計策,應該操練戎行、遴選將領,致力于充分邊境守備。”又請求正視門下封還駁正的軌制,以及廢黜貪官蠹役不得仕進,選擇郡守縣宰,奉行查核試用補任恩蔭后輩的方式。那時各道轉運加按察使,他們上奏彈劾仕宦年夜多指摘藐小過掉,注重苛刻嚴察彼此標榜,仕宦自發不安,包拯是以請求免除按察使。
慶歷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擔任契丹正旦使,出使遼朝,完當作了任務。
回朝后,包拯按照本身在遼朝的不雅察,上疏建議朝廷遴選“素習邊事”的將領守邊,并正視代州(今山西忻州代縣)的將領選擇,以應對邊境突發的環境。此后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于慶歷六年(1046年)六月擺布出京任京東路(治今河南商丘)轉運使。
慶歷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陜西轉運使。
慶歷八年(1048年)蒲月二日,包拯調任河海說神聊路(治今河海說神聊年夜名)轉運使,六月二十二日,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所的造船木材,一概標的目的蒼生征收索取;又七個州交納河橋竹索的錢糧,一般有幾十萬,包拯都奏請加以拔除。遼朝在臨近邊塞地域集結戎行,邊境州郡漸加防備,號令包拯去河海說神聊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域肥饒的泥土,蒼生不克不及耕種,邢、沼、趙三州農田一萬五千頃,一概用來牧馬,請求把這些全都分給蒼生。”服從他的定見。解州鹽律例心猿意馬使蒼生困竭,包拯前往加以經營辦理,請求一概與商販暢通互換。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受任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他多次闡述呵顯貴得寵年夜臣,請求免除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又依次遞上唐魏徵的三條奏疏,但愿放在座位右側,作為借鑒。又上言皇帝該當明于聽取采納,分辯朋黨,珍惜人才,不對峙先入為本家兒的說辭,一共七件事;請求拔除苛刻不寬厚的做法,按捺僥幸投契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興建勞作,禁丘妖言妄說。朝廷年夜多加以施行。
那時,張貴妃(溫當作皇后)的父親張堯佐被錄用為淮康軍(治今河南汝南)節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靈宮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包拯一路奏論此事,認為應追奪對張堯佐的錄用,或者選擇宣徽、節度中的一個授予。最終,張堯佐辭去了宣徽使、景靈宮使之職。
皇祐四年(1052年)十月,除任龍圖閣直學士、河海說神聊都轉運使。曾經提議承平無事時把戎行調到內地,沒有回答。至此時,請求:“解除河海說神聊駐守戎行,把他們分布在黃河以南的兗、鄲、齊、濮、曹、濟各郡,若是有告急環境,沒有誤時的憂慮。若是說駐守戎行不克不及立即削減,請求練習平易近兵,稍加供給干糧,每年的費用,不到駐守戎行一個月的開支,一個州的錢糧,那么供給的人數就多了。”沒有回答。數月后,轉任高陽關(今河海說神聊高陽東)路安撫使。同年七月,調知瀛州,各州用官府的錢做生意,年累計虧負十多萬,都上奏加以除去。因喪子請求任政務清簡的州郡任職,遂改知揚州,又轉知廬州,并加刑部郎中。

權知開封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擔保保舉官員掉誤獲罪,貶官兵部員外郎、知池州(今安徽池州)。
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復職刑部郎中、知江寧府。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為右諫議年夜夫、權任御史中丞。包拯上奏說:“太子的位置空白已經好久了,全國人都為此感應擔憂,陛下這么長久地不作出決議,是為什么呢?”仁宗問他說:“你認為立誰為好呢?”包拯回覆道:“臣下無能,還沒有考慮,臣請求早立太子,是為宗廟萬宿世之年夜計著想的。陛下問臣想立誰,這是思疑臣。臣已是六十歲的人了,又沒有兒子,并不是為本身和兒女邀寵考慮的啊!”仁宗聽了年夜為歡快,說:“這件事還要慢慢商議。”他請求裁減內侍,削減不需要的費用,按條則督促各路監司盡忠職守,御史府可以本身舉薦所屬官員,削減仕宦一年的休沐日期,這些建議都得以施行。七月,以權御史中丞職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蹊田奪牛
嘉祐四年(1059年),時任三司使的張方平因為買土豪的財富,被包拯上章將其彈劾免官;由宋祁接任,包拯又彈劾他;宋祁被免后,就由包拯以樞密直學士之職暫任三司使。對此,歐陽修說:“包拯是所謂牽牛踩踏了田而奪了人家的牛(蹊田奪牛),懲罰已經很重了,可他又妄想肥缺來做阿誰職務,不也是過度了嗎?”包拯是以待在家里,以遁藏代辦署理三司使的錄用,仁宗不許。許久后,包拯才出府任職。
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給事中,正式擔任三司使。數日后,拜樞密副使。不久,調任禮部侍郎,但他辭讓不受。
撒手塵寰
嘉祐七年(1062年)蒲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俄然抱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懷念,并為其輟朝一日。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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