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是指以不法據有為目標,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本相的方式,騙取數額較年夜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按照我國刑法第266條的劃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年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處或者單懲罰金;數額龐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懲罰金;數額出格龐大或者有其他出格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充公財富。本法還有劃定的,遵照劃定。
不外在這里值得一提的是,若是詐騙者獲得了被害者的原諒的話,那么有可能會免去刑事的懲罰
最后我要說的是,詐騙必然是加害的公私的財政,以棍騙的體例,而不是假充國度人員去詐騙,若是假充的是國度人員的話,就組成了冒名行騙了。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