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前提是合適國度相關劃定,依法取得《國有地盤利用權出讓合同》后必需六十天內前去地盤局打點。
那么打點《國有地盤利用證》應具備的前提呢?以出讓體例取得國有地盤利用權的用地單元已打點《國有地盤利用權出讓合同》,以劃撥體例取得地盤利用權的用地單元已打點工程完工驗收手續。這些是需要的。
2、已按《用地和談》和《國有地盤利用權出讓合同》的商定繳清地盤條目和出讓金,并按國度劃定繳清了契稅。
還有什么所需材料呢:地盤掛號申請書(現場領取);單元設立證實及小我身份證實,委托他人代辦署理申請掛號的,該當同時提交地盤掛號委托書和委托代辦署理人身份證實材料,這些都需要。
評估收費:按照行政許可收費尺度收取以宗地評估陳述評估基準地價的總額計較各項費用,然后就可以期待發放所有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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