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商標是最常用的商標,指生產經營者在生產、制造、加工、揀挑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所使用的標記,又分為制造商標、銷售商標。商品商標是申請受《保護工業產權巴黎條約》優先權保護的唯一標記。
用以標志和區別無形商品即服務、勞務的商標。
以團體、協會、其他組織的名義主粗,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其為組織成員的標志。
以地理標志做集體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生產經營者,可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注冊人組織,該組織應依章程接納為會員;不要求參加該注冊組織的,也可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該組織無權禁止。
對某種商品或服務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以證明商品或服務的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精確度或其他特定品質的商標。
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如果某商品的商標中含有地理標志,但是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則該商標不得使用,更不得注冊。知呱呱(http://zhidao.zhiguagua.com/)為您的知識產權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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