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戈·門德爾在1860年代首次記錄了植物雜交的過程。在發現雜交玉米之前,傳統的玉米育種過于簡單化,農民會選擇一組具有抗病性、個頭大、株高、生長快、外觀等優良特性的玉米植株,然后試著通過將這些植物種植在一起并讓它們繁殖來擴大這些特性。偶然授粉是很常見的,所以這組植物中最初的植物并不總是農民們選擇的那些。經過幾代近親繁殖的過程,這組植物會變成一個品系,共享相似的品種遺傳組成和物理性狀一樣。
幾乎所有在美國種植的玉米都是雜交種。1908年,一位研究人員發現,如果他將兩個自交系雜交,由此產生的雜交玉米比任何一個自交系生產的都要大得多,耐寒性更強。其農業意義是驚人的,農民可以突然生產出比以前多得多的玉米。后來,另一位研究人員改進了雜交的過程,提出可以進一步雜交兩個雜交種,以產生高產和高存活種子的植物,這種雜交被稱為四元雜交然而,四元雜交是很難發展的,因為對于任何四個自交系來說,有很多種可能的組合方式,每一種都必須種植,并與其他品種進行比較,以選擇最有生產力和最有活力的玉米農民們發現,統一的外表帶來了一種危險的遺傳一致性。農民們越是努力確保所有的植物看起來都一樣,他們就越是在基因上相似。雙倍雜交避免了傳統近親繁殖造成的許多缺點,但是,如果沒有遺傳多樣性來保護雜交玉米作物,一個單一的病原菌就可以在一個農田里傳播,在不同的植物之間傳播,現代雜交玉米通過將雜交系與自由授粉玉米雜交,生產出具有特定性狀但保持一定遺傳多樣性的品種來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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