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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企業的認定條件?對現代企業來說,科技創新是主題.稅收是企業的責任,也是影響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近年來,稅收優惠政策逐漸覆蓋了科技創新活動的各個方面,從而推動了企業科技創新的進步,如對高科技企業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
2020年高新企業的認定條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什么條件
一、審批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擁有核心知識產權,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并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
(三)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證書有效期即將到期或已到期的企業需重新申請認定.
二、審批程序
企業自我評價——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登記——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注冊登記――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交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審查認定——公示——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公告――頒發證書.
2020年高新企業的認定條件—宏邦知識產權小編介紹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作用在哪里?
1、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成功后,企業所得稅稅率由原來的25%降至15%,相當于在原來基礎上降低了40%,連續三年,三年期滿之后可以申請重新認定,通過后繼續享受三年稅收優惠;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成功后,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企業一定的資金補助,促進企業發展;
3、高新技術企業在購買土地時候,可以有機會享受當地政府高新技術企業用地優惠政策,具體以當地主管出具的現行政策為準;
4、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也是很多資助類、認定類科技項目的基礎和必備前提條件,如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蘇州市重點產業技術創新專項等重大項目;
5、高新技術企業是企業研發實力的象征,近兩年江蘇省整體的通過率偏低,認定難度較大,致使其含金量顯著提高,并可在全國范圍內得到認可,有利于企業的外部市場的開拓;
6、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后,提升企業招投標資質水平,有利于企業招投標,同時高企認定也是企業上市的基礎條件,也更具有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的實力,從而推動企業快速投入到更高質量的產業化經營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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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 自行選擇符合《工作指引》條件要求的中介機構,對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等內容進行專項審計;提出認定申請,將以下材料報送所在地設區市科技局: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3.經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5.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獨占許可協議;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承擔省級以上科技項目證明;環保達標證明;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6.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年集中認定四批。每年的一、四、七、十月的最后一天分別為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受理設區市科技局每批次推薦申報材料的截止日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企業的申報材料,按技術領域從專家庫中選擇不少于5名的相關專家進行評審,然后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定,并在“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辦公室填寫審批備案匯總表,報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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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不知道你們的技術達到了什么水平,你可以參考這個資料: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8]172號)的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認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對照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可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二)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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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在線為您解答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 A、發明專利或者植物新品種1件以上; B、實用新型專利6件以上; C、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是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方法,經過研究與開發過程得到的外觀設計)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件以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2016》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一)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于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二)“兩免三減半”(取消)。原深圳特區以內,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人才安居購房補貼。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推薦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獎勵補貼,補貼標準為:龍華新區224W(40%配套),寶安區320W(100%配套),其他區域均160W。 (四)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五)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1、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2、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七)取得(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后可享受各區相應認定補貼:龍華區、羅湖區、光明新區、坪山新區、鹽田區、寶安區各30萬; 龍崗區、福田區、大鵬新區各20萬; 南山區各10萬。 (八)深圳市各區國家高新復審補貼:龍華區 、坪山新區 (高新復審20萬); 龍崗區 (高新復審10萬) ;福田區、鹽田區(高新復審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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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20年度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通知
寧科〔2020〕36號
江北新區科創局、財政局,各區(園區)科技(人才)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市委十四屆九次全會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創新名城建設加快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寧委發〔2020〕1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壯大我市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為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后備力量,按照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0年度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蘇科高發〔2020〕6號)要求,現組織開展南京市2020年度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以下簡稱“省入庫”)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本年度申報省入庫的企業需符合《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19〕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七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并在南京市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本年度申報省入庫的企業需先在“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系統”(網址:49.65.0.222/)進行注冊登記,待各區(園區)科技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申報本次省入庫。注冊成功企業需同時填寫“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系統”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申報信息系統”(網址:210.73.128.119/GQSB/SGQ/login.jsp),并確保兩次填報內容一致。“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報系統”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1日24:00(如省廳延期,則按要求順延),過期視同放棄本年度省入庫申報。
3. 2017-2019年度已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不得重復申報入庫。
二、注意事項
1.企業須按照要求進行注冊填報,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證明材料必須與申報書所填內容對應,按裝訂順序(見附件1)逐頁編制總目錄、分類目錄和頁碼。企業需向所在區(園區)科技部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截止時間以各區(園區)通知為準。
2.企業是省入庫申報工作的責任主體,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資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諾,嚴禁弄虛作假行為。同時,企業要自覺接受科技、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監察,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各區(園區)科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工作,強化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對入庫企業申報材料、培育期內入庫企業實際貢獻材料以及地方培育資金材料的真實性嚴格審核;對入庫企業、出庫企業的合規性嚴格把關,建議逐一實地核實企業申報信息,確保符合《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并作出承諾。
3.各區(園區)科技部門會同本級財政部門負責入庫企業推薦上報工作,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并商請本級相關主管部門審查企業是否為居民企業以及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在此基礎上提出符合條件的入庫推薦企業名單,于2020年6月5日18:00前聯合行文上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2020年度入庫企業推薦匯總表”(見附件2)及紙質申報材料(一份)。
4.各區(園區)科技部門需按照《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八條有關規定,梳理轄區內存在2019年度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2017年度入庫至今尚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發生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后不符合入庫條件、在入庫申請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在培育期間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在培育期間發生嚴重科研失信或嚴重社會失信行為的企業,如實填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2020年度出庫及取消培育資格企業匯總表”(見附件3),并于2020年2月24日前上報。
5.各區(園區)財政部門會同本級科技部門負責審核上報地方培育資金下達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于2020年8月14日前聯合行文上報“地方培育資金對2020年度入庫企業獎勵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地方培育資金對2019年度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獎勵情況匯總表”(見附件5),并提供地方培育資金下達文件。對存在地方培育資金未足額下達情況的地區,須一并上報“地方培育資金對2019年度入庫企業未足額下達獎勵資金情況匯總表”(見附件6)和“地方培育資金對2018年度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未足額下達獎勵資金情況匯總表”(見附件7)。
6.各區(園區)科技、財政部門在組織入庫企業申報及專家評審、出庫企業推薦上報、培育期企業推薦上報時要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操作,堅決杜絕“有償服務”行為的發生;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省市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申報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積極主動做好申報的各項服務工作,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將視情況對各地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情況及入庫企業合規性開展抽查。
三、聯系方式:
各區(園區)上報申報材料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含電子版表格)統一報送至委托受理單位——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南京市成賢街118號南京科技中心6號門315室)
網絡受理咨詢:
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 徐亭婷 83677462
其他申報事項咨詢:
南京市科技局 袁日燦6878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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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報材料裝訂順序
2.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2020年度入庫企業推薦匯總表
3.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2020年度出庫及取消培育資格企業匯總表
4.地方培育資金對2020年度入庫企業獎勵情況匯總表
5.地方培育資金對2019年度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獎勵情況匯總表
6.地方培育資金對2019年度入庫企業未足額下達獎勵資金情況匯總表
7.地方培育資金對2018年度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入庫企業未足額下達獎勵資金情況匯總表
南京市科學技術局
南京市財政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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