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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政策意見實施細則
為切實保障《關于太原市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并政辦發[2020]13號,以下簡稱《政策意見》)的有效落實和實施,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通用細則
(一)支持對象
《政策意見》支持對象為在太原市域范圍內依法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支持條件的企業、園區運營管理機構、社會團體等。對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黑名單的失信企業不予支持。
(二)申報基礎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包括企業簡介、項目的主要內容、實施情況、申請支持條款及資金金額等內容;
2、資金申請表;(附件1)
3、企業責任承諾書。包含申報資料、未享受市級財政其他扶持資金、自身信用狀況真實性等承諾;(附件2)
4、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等復印件;
5、稅務部門開具的上年度完稅憑證;
6、經合法注冊具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無保留意見的企業上年度會計報告;
7、其他文字、表格、圖片、影像等相關材料。
(三)申報時間和程序
1.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每年的3月1日-3月31日、10月1日—10月31日。
2.申報程序
資金申請按照報送材料、審核公示、資金申請、資金撥付的程序進行。
二、申報具體要求
(一)信息服務業
第一條 大力引進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產業人才到我市創業,凡在國內外知名互聯網企業或機構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且擔任中高級以上職務、帶項目來我市創業的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管理人員或核心技術人員(團隊),按企業發展規模和創新水平,給予不低于50萬元的創業資金支持。
1.申報材料
參照《關于搭建人才事業平臺推動轉型發展的若干措施》(并辦發[2018]46號)執行。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發改委社會科
第二條 對通過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運維成熟度評估及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評估認證的企業給予獎勵。
1.申報條件
(1)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
(2)具有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運維標準成熟度符合性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或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三級以上(含三級)評估認證。
2.支持標準
對首次通過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運維成熟度的企業給予獎勵,標準為ITSS三級、二級、一級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軟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評估認證的企業,分別按照CMMI3級10萬元、CMMI4級20萬元、CMMI5級30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級的,獎勵其差額部分。
3.申報材料
(1)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運維標準成熟度符合性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證書復印件;
(2)軟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評估認證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證書復印件。
4.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工信局信息科
第三條 對辦公使用面積分別超過5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入駐電商企業不少于50戶、30戶、20戶,且入駐率超過80%,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基地),給予組織管理機構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其中用于運營管理機構的獎勵不低于50%。
1.申報材料
(1)房屋產權證書或租賃合同影印件;
(2)運營管理機構及園區管理制度;
(3)入駐電商企業匯總表(含企業名錄、租賃面積);
(4)國家、省、市認定文件或官網通知、公告截圖。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商貿發展科
第四條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1.申報材料
國家、省、市認定文件或官網通知、公告截圖。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商貿發展科
第五條 對電商企業在我市運營的獨立交易平臺給予獎勵,上年實現電子商務交易額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100萬元;電商服務商上年實現服務性收入200萬元以上的企業,獎勵80萬元;服務電商實現出港500萬件以上的快遞物流企業,獎勵50萬元;開設網店上年實現網絡零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或個人,獎勵20萬元。在此基礎上,電商交易額、服務性收入、出港快件數或網絡零售額每增加10%,增加獎勵5%,獎勵合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1.申報材料
(1)獨立交易平臺須提供:電商平臺獨立域名及域名證書復印件(域名所有人需和營業執照或法人相符);ICP許可證(復印件);為企業提供電子商務支付服務的,需提供第三方互聯網支付牌照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查詢的ICP備案信息截圖;電商平臺首頁截圖、電商平臺后臺截圖;電商平臺實現的網絡交易額及明細清單,并附相關記賬憑證復印件、與收入對應的銀行流水及網絡流水材料,以上財務單據復印件需加蓋財務專用章;
(2)電商服務商:提供與被服務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服務費發票復印件等,所服務企業情況匯總表(包括企業名稱及網站、聯系電話、服務內容、服務收入、服務時間、服務模式和服務效果等);
(3)快遞物流企業:提供快遞信息系統后臺業務量截圖、快遞結算憑證復印件;
(4)網商:提供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上開設的網上商鋪首頁與后臺截圖、銀行支付或網絡支付憑證復印件、費用支出的發票復印件或合法電子憑證影印件等相關資料,平臺服務協議材料(可完整截圖)、平臺服務費用發票復印件。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商貿發展科
第六條 對于經認定的、運營時間一年以上、服務于電子商務企業的技術服務平臺、數據分析平臺、人才服務平臺、物流服務平臺、金融服務平臺等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上一年度服務企業不少于500戶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的獎勵;上一年度服務企業不少于300戶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1.申報材料
(1)平臺獨立域名及域名證書復印件(域名所有人需和營業執照或法人相符);
(2)ICP許可證(復印件);為企業提供電子商務支付服務的,需提供第三方互聯網支付牌照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查詢的ICP備案信息截圖;
(4)平臺首頁截圖、平臺后臺截圖;
(5)所服務企業匯總表,含服務企業名稱、聯系電話、服務事項、服務收入、服務時間、服務模式和服務效果等;
(6)與服務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協議(可完整截圖)、復印件;
(7)平臺服務收費的部分發票復印件。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商貿發展科
第七條 為消費者提供本地生活服務類的電商平臺,年服務個人消費用戶不少于500萬人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年服務個人消費用戶不少于300萬人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年服務個人消費用戶不少于100萬人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1.申報材料
(1)平臺獨立域名及域名證書復印件(域名所有人需和營業執照或法人相符);
(2)ICP許可證(復印件);為企業提供電子商務支付服務的,需提供第三方互聯網支付牌照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查詢的ICP備案信息截圖;
(4)平臺首頁截圖、平臺后臺截圖;
(5)電子商務交易及相關管理制度文本;
(6)平臺與入駐企業簽訂的服務協議;
(7)網上交易確認單,打印首末頁且首頁有交易匯總數及總的頁碼數;
(8)平臺交易額、訂單量、月均點擊量、入駐企業數、注冊用戶會員數情況等相關材料。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商貿發展科
(二)科創服務
第一條 鼓勵和引導中小微企業在科技創新活動中以科技創新券的方式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類創新平臺基地購買專業科技服務和綜合科技服務。
1.申報材料
參照《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太原市科技創新劵實施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并政辦發[2017]105號)執行。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科技局高新科
第二條 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投資我市內的創新創業企業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投資期限已滿1年的,可按不超過投資額2%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申報條件
(1)投資企業管理和運作規范,具有嚴格合理的投資決策程序和風險控制機制;
(2)投資企業有至少3名具備3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3)按照國家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有健全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4)基金產品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官網可查詢。
2.申報材料
(1)投資企業基本情況;
(2)投資企業的投資情況匯總表;
(3)企業主要投資管理人員介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三名以上(含三名)管理人員的從業背景、投資紀錄;
(4)所投資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5)創業投資企業與所投資企業簽訂的股權投資協議;
(6)被投資企業投資項目決議文件;
(7)市場監管部門入資憑證復印件和公司股東名單(含股東持股比例和持股數額);
(8)投資企業和被投資企業的法律文件和會計文件;
(9)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針對基金投資情況真實性的專項審計報告;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金融辦資本市場科
第三條 對于投資機構退出投資時形成的風險損失,按照不高于損失額20%的比例進行補償,單個投資機構每年最高補償不超過200萬元。
1.申報材料
(1)被投資企業股東會退出決議和章程修正案;
(2)市場監管部門入資憑證復印件和公司股東名單(含股東持股比例和持股數額);
(3)股權投資協議;
(4)被投資企業收款、入帳會計文件;
(5)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針對基金投資情況真實性的專項審計報告;
(6)投資企業針對退出的投決會決議;
(7)投資企業股東會決議;
(8)投資企業退出的出資會計文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金融辦資本市場科
(三)金融服務
第一條 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新型債券,按照發行規模的2%,給予單個項目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同時,對協助企業完成債券融資的金融機構、增信機構、中介服務機構,按照發行規模的1%,每家機構單個項目最高10萬元的標準給予支持,單個項目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1.申報材料
(1)發債企業基本情況;
(2)中介機構基本情況,主要投資管理人員介紹;
(3)企業董事會決議;
(4)發債企業與中介機構簽訂的協議;
(5)企業發行債券市場的批準發行文件;
(6)發行募集款項的銀行進帳、企業入帳會計文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金融辦資本市場科
第二條 對新引進的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在落戶選址、辦公用房、人才招聘等方面給予支持。
1.支持標準
(1)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法人金融機構、法人金融機構一級分公司、區域金融總部機構自建或購買辦公用房自用的,按自建房核算成本或購房合同價格的2%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租賃辦公用房自用的,3年內每年按房屋租金的20%給予補助,累計補助額不超過200萬元;
(2)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法人金融機構的職能總部、運營總部、后臺服務中心自建或購買辦公用房自用的,按自建房核算成本或購房合同價格的1%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租賃辦公用房自用的,3年內每年按房屋租金的20%給予補助,累計補助額不超過100萬元。
2.申報材料
(1)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金融許可證或批準文件復印件;
(2)自建或購買辦公用房的,提供所購置房屋的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不動產權證;租賃辦公用房的,提供所租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及租賃發票;
(3)企業法人代表簽署的自用承諾書。
3.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金融辦銀行科
(四)現代物流
第一條 結合太原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統籌布局現代物流業發展空間,科學規劃物流園區(含電商快遞物流園區和公共倉儲中心)、倉配中心(含分撥中心)、末端網點(含公共配送站、快遞末端綜合服務場所)三級網絡。
1.支持標準
(1)從總占地面積200畝以上,建成使用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一類物流基礎設施(即承擔一級公共倉儲功能的物流園區)和由單一企業或企業聯盟作為建設運營主體,總占地面積不少于100畝的冷鏈物流基地中,每年評選3個市級示范物流園區和2個市級冷鏈物流基地,每個給予50萬元獎勵;
(2)對總占地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新建的二級公倉或二級分揀分撥功能的二類物流基礎設施,補貼總投資的3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已建成的,按實際投入使用面積,每年每平方米補貼500元,最高不超過80萬元;
(3)對實際使用面積80平方米以上,承擔三級物流基礎設施“最后一公里”配送功能的末端網點,每年每平方米補貼1500元,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申報材料
(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通過項目評審確定支持資金;
(2)項目地址、建設內容、建筑面積、投資完成情況等;
(3)新建工程項目提供立項備案文件、相關土地手續、規劃和施工許可手續、合同、竣工驗收、發票等,升級改造項目還應提供改造前后效果對比材料。
3.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發改委財金貿易和信用科(一類物流)
市商務局商貿發展科(二、三類物流)
第二條 商貿物流配送中心、分揀分撥中心、倉配一體運營中心、公共倉儲中心新增投資額2000萬元以上(不含土地價款),或快遞企業物流基礎設施建筑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60%以上、運營1年以上且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按新增投資額5%的標準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
1.申報材料
(1)新增投資明細表,相關合同、票據、實物等材料;
(2)對新增投資包括建筑、安裝、設備、信息化投入、宣傳培訓等費用使用情況的第三方審計報告;
(3)物流基礎建筑面積占總用地面積60%以上的相關材料;
(4)快遞企業運營一年以上且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非失信或非經營異常企業,由太原市郵政管理局提供相關材料。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商貿發展科
第三條 新評定為2A、3A、4A、5A級的物流企業、快遞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50萬元獎勵。
1.申報材料
(1)A級物流企業認定文件原件、復印件或官網公告網頁截圖;
(2)近三年正常運營,提供上一年度帶條形碼的會計報告、完稅憑證等。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商貿發展科
第四條 推進物流標準化、智能化、協同化、綠色化發展,推動1200×1000mm標準托盤、600×400mm包裝模數等國家標準的應用,推廣使用綠色環保、減量化、智能化、標準化包裝產品和電子運單。引導建立以托盤、周轉筐、籠車、托盤箱等標準化單元器具以及智能包裝為依托的社會化循環共用體系,循環共用標準單元器具當月租賃費補貼額不超過租金總額的50%。鼓勵實施物流裝備、物流基礎設施標準化改造,提升標準化、柔性化、智能化、集約化程度,對新增投資額補貼不超過15%,補貼額不超過100萬元。
1.申報材料
(1)標準載具社會化循環共用體系建設情況;
(2)企業物流標準化建設項目概況;
(3)圍繞物流標準化開展的設施設備購置、租賃或升級改造情況,投資明細表、合同(協議)、實物清單及發票等相關材料。
(4)快遞企業運營一年以上且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非失信或非經營異常企業,由太原市郵政管理局提供相關材料。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商貿發展科
第五條 鼓勵引進國內外先進配送模式,鼓勵建設城鄉高效配送體系,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新增投資的30%;支持現代物流、現代供應鏈等方向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新增投資的30%。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鼓勵支持供應鏈創新應用,推廣應用先進的供應鏈管理模式或技術,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提質,提高供應鏈管理水平。
1.申報材料
(1)項目概況,投資情況及投資明細表,發票等;
(2)平臺建設內容、投資明細表、服務客戶清單、發票等;
(3)供應鏈創新應用項目資金申請書及項目建設相關材料,通過項目評審確定支持資金。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商貿發展科
第六條 鼓勵在居民集中區、鄉村設立末端網點、智能快件箱和智能信包箱,對規模化經營100個末端網點、300組以上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今后新增加部分,每新增加50個末端網點多獎勵15萬元,每新布放100組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多獎勵10萬元。
1.申報材料
(1)提供末端網點外景和內部照片各一張并詳細標注末端網點的名稱和地理位置并裝訂成冊;
(2)提供與末端網點簽訂的安全和業務合同復印件,包括自有和合作型;
(3)購買或自建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的發票復印件;
(4)本企業經營的智能信包箱、智能收件箱(能顯示有多少組副柜)的照片,并詳細標注所布放的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的營運名稱和地理位置并裝訂成冊;
(5)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所在布放地(如學校、商場、小區物業)的合作合同復印件。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郵政管理局辦公室
第七條 對主導制定物流、電商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或單位,在標準公告并執行后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
1.申報材料
(1)國際標準編號或國內標準標號;
(2)正式頒布的標準文本正本或復印件。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商貿發展科
(五)旅游休閑
第一條 鼓勵景區(景點)、休閑公園等推行管理權、經營權“兩權分離”體制機制改革,提升景區運營能力和服務質量,并對國有景區完成改制獎勵100萬元。投資1億元以上新建旅游景區項目(不含土地相關費用),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3A、4A、5A級的旅游風景區,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
1.申報材料
(1)景區改制:旅游景區(景點)完成改革任務的相關材料;
(2)新建項目:新建旅游景區項目完成的相關材料;
(3)新評定的A級景區:旅游景區質量等級推薦意見;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總分表;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申請報告(旅游景區簡況、景區申請、旅游景區評定機構審核意見);
(4)按規定需報送的其他相關材料。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文旅局規劃科
第二條 對年度地接人數前5名的旅行社,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60萬元、70萬元、80萬元、100萬元。
1.申報條件
(1)該獎勵以來并游客人天數排名為依據,根據市旅游發展信息中心提供的“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上旅行社在“統計上報系統”填報的“入境游接待+國內游接待”數據進行排名,前5名的旅行社進入下一個環節(如有并列,則“入境游接待”排名靠前者優先);
(2)年度起止時間為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9月30日,單個旅行社只能享受一次獎勵。
2.申報材料
提交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接待人數審核情況。
3.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文旅局市場科
(六)文化創意服務
第一條 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產品、文化服務被國家文化部門評定為文化品牌的,經認定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被省文化部門評定為文化品牌的,經認定一次性獎勵50萬元。
1.申報材料
(1)關于產品(服務)技術來源(自主研發、聯合開發和引進技術再創新)情況的有效文件;
(2)產品(服務)的注冊商標證書;
(3)關于產品(服務)知識產權權益狀況的有效文件,涉及多個單位的,應提交與產品(服務)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
(4)被國家文化和旅游部(或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命名(評選、認定、獎勵)為文化品牌的相關文件。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文旅局產業科
第二條 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創意產業參考其對我市經濟、就業的貢獻情況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
1.申報條件
(1)企業在領取獎勵資金后5年內不遷出本市;
(2)2020年3月24日后新投資(或追加投資)核定落實金額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
2.支持標準
對吸納本市戶籍人員就業數(須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200人以上(含200)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50人以上(含150)200人以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100人以上(含100)150人以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0人以上(含50)100人以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3.申報材料
(1)能說明對我市就業貢獻的相關材料,須包括:本市戶籍員工花名冊、員工身份證(或戶口辦)復印件、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繳納員工社保的相關憑證;
(2)法人代表(委托人)簽署的責任承諾書。
4.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文旅局產業科
第三條 獲得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示范園區和被認定為國家級動漫企業、獲得政府出版部門版號后正式上線運營的網游研發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1.申報條件
(1)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示范園區申報獎勵資金的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基地(園區)內的文化企業數量占基地(園區)內全部企業總數的比例不低于70%,基地(園區)內的文化企業及其配套服務項目的建筑面積占園區總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70%;
具備較完善的基礎設施,能夠為基地(園區)內的文化企業發展提供基本的硬件環境;
(2)動漫企業的業務范圍包括依法從事漫畫創作、動畫創作(制作)、網絡動漫(含手機動漫)創作(制作)、動漫舞臺劇(節)目制作(演出)、動漫軟件開發、動漫衍生產品研發(設計)等;
(3)企業研發的網絡游戲是指當年度網游研發企業開發制作的由軟件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并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絡提供的游戲產品和服務。
2.申報材料
(1)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示范園區須提交以下材料:
土地使用權證,租賃房屋的提供租賃合同及房屋所有人的產權證;
入駐企業情況表;
獲得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或示范基地稱號的相關文件。
(2)動漫企業須提交以下材料:
企業被認定為國家級動漫企業的相關文件。
(3)網絡游戲研發企業須提交以下材料: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的網絡游戲審批信息等能證明企業研發的網絡游戲獲得版號的相關文件;
上線運營的網游系企業自主研發的相關材料;
網游作品視頻光盤(須包含實時游戲的視頻);
網絡游戲在線網址及測試賬號,實時游戲截圖(不同場景、畫面截取至少3張)。
3.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文旅局產業科
第四條 動漫企業在本市立項生產、本省版權登記的原創影視動畫產品,在中央、省級電視臺播出的,二維產品分別按每分鐘2000元、1000元,三維產品分別按每分鐘3000元、2000元給予原創企業一次性獎勵。每部獎勵金額分別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
1.申報材料
(1)關于影視動畫產品在本市立項生產的相關材料;
(2)在本省版權保護部門登記享有版權的文件;
(3)關于影視動畫產品知識產權權益狀況的有效文件,涉及多個單位的,應提交與產品(服務)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
(4)與電視臺簽定的播放協議(協議中須注明播放時段與時長);
(5)由國家(省級)廣電部門頒發的影視動畫發行許可證及播放時間安排表;
(6)所播放影視動畫產品的樣片(時長不少于10分鐘)。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文旅局產業科
(七)商貿服務
第一條 對銷售額增速超過全市增速且銷售額超過100億元、按年銷售額增長速度等綜合考量排名前10名的批發企業,零售額超過20億元、按年零售額增長速度等綜合考量排名前10名的零售企業,分別給予20—60萬元獎勵。
1.支持標準
按照排名,第1—3名給予30萬元獎勵,第4—6名給予25萬元獎勵,第7—10名給予20萬元獎勵。
2.申報材料
市統計局提供的全市批發企業、零售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及增速前10名名單。
3.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市場運行科
第二條 對營業額增速超過全市增速且營業額超過1億元、按年營業額增長速度等綜合排名前10名的住宿、餐飲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1.支持標準
按照排名,第1—3名給予20萬元獎勵,第4—6名給予15萬元獎勵,第7—10名給予10萬元獎勵。
2.申報材料
市統計局提供的全市餐飲業、住宿業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及增速前10名名單。
3.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服務業發展科
第三條 對實施集中收銀的企業,根據營業額規模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1.支持標準
對新入庫的商業綜合體和商品交易市場,按照營業額規模分別給予前三名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2.申報材料
(1)市統計局提供的新入庫商業綜合體和商品交易市場名單;
(2)企業集中收銀相關材料。
3.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市場運行科
第四條 對全年營業額超2億元且同比增長、營業面積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百貨企業,給予企業實際支付房屋租賃費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房租補助。對全年營業額超2億元且同比增長、營業面積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企業,給予企業實際支付房屋租賃費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房租補助。
1.申報材料
(1)市統計局提供的百貨企業、大型超市企業上年營收及增長情況;
(2)企業提供的營業面積、房屋租賃合同及繳費材料。
2.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商務局市場運行科
(八)會展服務
第一條 我市會展企業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或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認證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
第二條 對在本市舉辦的全國性、區域性展會或被市政府列入重點支持的展會項目,根據展位數量和招展情況分檔次給予舉辦方最高150萬元獎勵。對在我市舉辦國內外各類大、中型會議,根據舉辦時間跨度和來賓規格分檔次給予舉辦方最高100萬元獎勵。
第三條 在我市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和規模的品牌展會或展位超過300個標準展位、展覽面積超過1萬平米的全國性區域性展會,給予承辦方一定獎勵。對全年在我市舉辦室內展會,面積累計達到5萬平米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超過5萬平米的,每增加1萬平米,增加獎勵1萬元。
1.支持標準
(1)舉辦展覽項目規模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標準展位500個(含)以上,且展期3天(含)以上的,給予辦展單位不超過100萬元獎勵;舉辦展覽項目規模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10000平方米以下,或標準展位300個(含)以上、500個以下,且展期3天(含)以上的,給予辦展單位不超過50萬元獎勵;
(2)舉辦國際性會議(論壇),參會人員300人以上,國外(不少于3個國家)企業參會人員比例不低于10%,且參會人員在太原市住宿不低于2天的,給予辦會單位不超過50萬元獎勵;舉辦全國性會議(論壇),參會人員300人以上,外省(不少于6個省份)企業參會人員不低于50%,且參會人員在太原市住宿不低于2天的,給予辦會單位不超過30萬元獎勵。
具體獎勵金額根據資金及專家評審組評審結果綜合確定。
2.申報材料
(1)展覽項目需提供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批文;舉辦場館出具的實際展出面積和參展商數量,無重大事故、無糾紛說明;項目申請單位基本情況表;項目基本情況信息表;
(2)會議項目需提供承辦單位與住宿酒店簽訂的住宿合同以及費用實際結算發票(復印件);會議場地租賃合同及費用結算發票;酒店提供的住宿人員名單(蓋章)等。
3.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會展辦聯展科
(九)總部經濟
對新引進的企業總部,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后,實繳注冊資本在10億元及以上的補貼5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5—10億元(含5億元)的補貼30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1—5億元(含1億元)的補貼100萬元。
1.申報條件
(1)對新引進的企業總部的認定,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1)企業總部必須是2020年3月24日以后新引進的;
(1.2)總部企業投資或授權管理和服務的企業不少于3個,且其中不少于2個為市外企業;
(1.3)營業收入中來自下屬企業的比例不低于20%。
(2)在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各行業企業總部按以下標準認定:
(2.1)農業: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
(2.2)高端制造業:上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
(2.3)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
(2.4)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
(2.5)批發零售業:上年度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
(2.6)住宿餐飲業:上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
(2.7)金融業:實繳注冊資本1億元以上;
(2.8)房地產業:上年度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上;
(2.9)商務服務業、科技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文化娛樂、衛生、體育業: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
(2.10)企業如未能達到相關標準要求,但在國內外具有行業領軍優勢地位、成長性好和較大發展潛力,經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見,報請市政府批準,可適當放寬條件。
2.申報材料
(1)《太原市總部企業認定申請表》;
(2)控股投資或被授權管理和服務的企業名單,并附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及驗資報告復印件;
(3)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綜合型總部或功能型總部及履行有關職能的說明,內容包括企業與控股投資或被授權提供管理和服務的企業之間關聯關系、組織架構、職能分配、納稅辦法、業務收入占比等事宜的陳述和必要承諾,其中,如果擬設立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只管理或服務我國境內(跨省區域)的關聯企業,則應說明母公司在全球其他地區或我國其他地區設立類似總部企業的情況;
(4)申請登記認定的總部企業應承諾5年內不將注冊地遷離太原市,不改變在太原市的納稅義務。
3.主管部門及承辦科室
市發改委服務業科
三、附則
1、本實施細則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企業申報材料除項目資金申請表、企業責任承諾書采用統一模板,其余材料格式、內容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審核。
3、按照“誰申報誰負責”原則,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資金使用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資金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自覺接受審計監督,保證資金安全、合規、有效使用。
4、本實施細則與目前仍在實施的市級服務業各項政策重復的,按就高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
5、本實施細則自2020年10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23日。本細則有關條款所依據的國家、省、市政策文件發生變化的,按照新的政策文件執行。
企策通是山西省首家線上大數據自測項目申報服務平臺,平臺專注為企業提供國家、省、市政府扶持資金申報服務,為企業提供實時的政策信息推送,政策智能匹配,政策解讀,項目申報,幫助企業取得知識產權,政府資金扶持,榮譽資質認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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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雙軟認證是指軟件產品認證和軟件企業認證的統稱,經過認定為軟件企業的,從公司獲利年度起對企業所得稅實行“兩免三減半”的政策。前兩年免受企業所得稅,后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軟件產品認證,是針對一般納稅人,在按法定17%的法定稅率征收后,對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的政策。南京諾勤,財務咨,詢有限公,司作為南京提供雙軟和高企,稅收優惠一站式財務解決方案,和后續政府財政補助對接,希望可以幫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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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雙軟認證可以享受國家稅收的優惠政策,以下是有關雙軟認證的優惠政策,有關雙軟認證申請方面的資料您可以搜下【漢唐雙軟】里面都是一些辦理的材料。 軟件企業認定的優惠政策: 經認定的軟件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對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軟件產品認定的優惠政策: 軟件產品經登記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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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軟認定"是指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認定軟件企業認證,為了鼓勵軟件產業的發展國家先后出臺了多個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極大地改善了我國軟件企業的發展環境。同時,為了甄別真正的軟件企業國家還規定,必須獲得軟件產品證書,并通過國家軟件企業認定的企業才能夠享有免稅、重點扶持等優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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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工程師 2000-4000
1、本科及以上學歷,精通JAVA、javascript、delphi等技術,熟悉各種框架;2、全程參與軟件項目的需求分析、設計、開發及測試等幾個階段;3、獨立完成產品功能和模快的設計和編碼工作;4、熟悉Linux操作命令,并能獨立完成軟件的安裝和部署以及負載均衡;有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以及電商開發經驗優先考慮;
銷售外聯 2000-4000
1、大專及以上學歷;2、負責軟件銷售及推廣;渠道建立及維護;完成投標等相關人物;3、計算機、市場營銷相關專業4、有軟件銷售經驗優先;
客服專員 2000-4000
1、計算機、文秘類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2、負責接聽客戶來電,受理和回復客戶對軟件的咨詢等客戶服務工作;3、負責商務合同、文件管理、歸檔,進行產品推介和客戶關懷回訪工作,公司日常事務處理。
技術工程師 2000-4000
1、大專及以上學歷,計算機相關專業;2、熟悉SQL Server、Oracle等數據庫的安裝及操作;3、負責客戶群體安裝、維護、培訓和升級;負責硬件設備、網絡設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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