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黌舍角度來講:黌舍要增強對學生的教育,強調校園凌辱的風險,而且交給學生若何去應對校園凌辱;要增強管束力度,一旦碰到近似事務,必然要嚴懲,給施暴者一些震懾;增強庇護辦法,要對受害者加以關心,極力去庇護學生的平安。
從家長角度來講:要對孩子投入無微不至的關心和呵護,一旦發現孩子的異常,必然要扣問清晰(有良多孩子受到危險時不會告訴家長),而且教會孩子若何應對,需要時要同孩子一同面臨;若是本身的孩子是施暴者,家長必然要授與峻厲的教育和警告,毫不要袒護,這會對孩子的人生造當作很年夜的影響。
從學生角度來講:碰到凌辱事務后,要追求教員和家長的庇護,嚴重的話要追求社會機制的庇護,退讓會讓本身受到更多的危險;若是你是暴力事務的傍觀者,可以暗暗的將這件事告訴教員或者其他有能力阻止的人,請他們出頭具名阻止,出于自我庇護的角度來講,不要本身出頭具名阻止。
從社會角度來講:要增強懲戒力度,對于近似環境必然不要姑息,需要時需要法院和公安的介入;要提起對校園凌辱事務的高度正視,對受害者授與庇護的同時也要增強治安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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