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歷來信仰風水,對于兇宅,當然是敬而遠之,但是現實情況當中,不少中介為了賣出房屋,故意隱瞞房屋之前死過人的情況,買方因此上當受騙,就與賣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按照物權法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訂立以后,房屋買賣的事實就成立,買方發現所買房屋是兇宅以后,當然會選擇跟賣房理論并退房。此時,買到兇宅,解除合同的理由就應當以隱瞞情況造成買方重大誤解為解除條件。
因此,此種以欺詐,隱瞞房屋之前重大情況的情形,屬于合同解除的事由,因為,眾所周知,中國人迷信風水,都知道兇宅不吉利,沒有人會主動去購買兇宅,因此,這樣情況下,可以與賣方協商解除合同,如果賣方不同意,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合同糾紛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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