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候身分。判定被告是否具有執行力的時候應在被奉告曉其應盡義務之后,而不是其受到法令文書之后。
本家兒不雅身分。被告在被通知執行后,明明有能力還錢卻拒絕還錢,甚至決心埋沒、轉移或居心毀損財富,以營造出無錢可還的假象。
行為的惡劣水平。若是被告采納了隱藏的手段可以埋沒或轉移了財富,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辦案難度的話,可以認心猿意馬其行為惡劣。
情節的嚴重性。若是因為被告的原因,使得原告承受了其他的經濟損掉,或者華侈了司法機關年夜量的人力物力,可以認心猿意馬為情節嚴重。
知足以上四點,根基可以認心猿意馬此人犯有拒執罪,公安機關可以依法對其進行響應的懲罰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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