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信息泄露是指,公司的內部人員操縱職務之便,在信息發布之前居心泄露信息給其他人從而獲得不法的好處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八十條 【黑幕買賣、泄露黑幕信息罪;操縱未公開信息買賣罪】證券、期貨買賣黑幕信息的知戀人員或者不法獲取證券、期貨買賣黑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刊行,證券、期貨買賣或者其他對質券、期貨買賣價錢有重年夜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黑幕信息有關的期貨買賣,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買賣勾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出格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不外在這里我想說的是,犯罪的本家兒體也可所以單元,若是是單元居心進行泄露的話,那么在刑法上是究查的是負責人的刑事責任的。
最后我想說的是,信息的泄露嚴重損害了金融市場的不變,對金融市場造當作的風險是龐大的,國度對這方面的監管也長短常年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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