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會議、游行、請愿未遵照法令劃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或者未按照本家兒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候、地址、路線進行,又拒不從命閉幕號令,嚴重粉碎社會秩序的行為長短法會議、游行、請愿罪。
在這里我想說的是固然公平易近有會議游行請愿的權力,可是必需必然要在法令的規模內進行,可是審批真的很難,所以中國一般環境很少有如許的現象的。
別的我要告訴大師的是,進行游行請愿勾當長短常危險的,因為很輕易被境外的敵對勢力操縱,后果是難以節制的,所以要理性處置。
《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 進行會議、游行、請愿,未遵照法令劃定申請或者申請未獲許可,或者未按照本家兒管機關許可的起止時候、地址、路線進行,又拒不從命閉幕號令,嚴重粉碎社會秩序的,對會議、游行、請愿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束或者褫奪政治權力。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