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這里我想要說的是,進行民事調節速度快,結案快,當事人就不會再為這是天天奔波了
另外民事調節是普及和宣傳中國法律的一種手段,所以通過民事調節的手段利于群眾知法識法
另外我想說的是,一般情況民事調節只要一個人主持就可以了,法院一般處理的案件,比較多,如果調節成功的話,那么會減少很多的案件處理。
最后我想說的是法院進行主動民事調節有利于社會的安定團結,用民事調節的方法減少雙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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