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一天起,就與企業建勞動關系,就要簽定正當的勞動合同。
若是不簽定正當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按照勞動者庇護法,像勞動保障部分投訴。
按照法令的相關劃定,若是不訂立勞動合同,企業就要付出雙倍的工資,直到簽定勞動合同的時候為止。
也可以標的目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與企業成立正當的勞動關系,這是會獲得撐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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