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與質押的主要區別在于對所押物的保管權利,抵押不改變抵押物的管理權限,任然由抵押人進行管理。
但是質押是指將質押物交出,由質權人來進行保管,并沒有轉移質押物的保管形態。
因為所屬的保管關系轉移,因此在保管期間如果所押物品出現損壞等情況則由保管人負責。
抵押與質押的區別還在于對所押物的處理方式,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處理權,但是對超過合同規定時間的質押物債權人有直接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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