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騎著馬去審訊,是確有發生的工作。片子《馬背上的法庭》就講述了這樣的故事,而這部片子是依據寧蒗彝族自治縣人平易近法院的工作狀況改編的。
法院不會因為交通未便就拋卻偏遠地域,因為一旦人平易近法院不克不及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社會就會陷入「誰的拳頭大誰有理」的原始蠻荒狀況,平易近間自覺的力量就會代替國度。馬背上的,不僅是法官,也是一個國度的象征,就像國境線上的界碑一樣宣告著司法本家兒權。
然而,很少有法官愿意騎著馬去審訊。《馬背上的法庭》拍攝于 21 宿世紀初,在那時,偏遠地域下層法院「人才荒」的狀況十分嚴重。舉個例子:陜西耽誤縣,2003年有 63 個下層法院無人考取;從 1999 至 2003 年,全省有65%的下層法院沒有一人考取法官任職資格。[1]
馬背上的法官是孤傲的,他們帶去了國徽,但身邊其實孤立無援,沒有其他的國度力量庇護本身。片子《馬背上的法庭》就揭示了這一幕:法官的馬被偷走了,而他力所不及,村平易近們對于誰偷了馬心知肚明,卻不肯意供述出來。
他們經常需要經由過程「野路子」來實現公理。《馬背上的法庭》有一些情節揭示了這些操作(而這些情節是有實際原型的):訴訟兩邊為了一個五塊錢的泡菜壇子爭執不下,調整了半年沒有進展,法官直接把壇子摔了,掏錢讓兩邊一人再買一個;原告要求被告依據風俗「法子事」,這顯然不是法院所能撐持的訴訟請求,但若是不這么判,生怕會引起一場宗族械斗,于是法官對憤慨的原告說「法庭不撐持作法事,你們本身就不認得喇嘛廟的門啦?」
蘇力傳授對這兩段情節評述道:
當歲歲年年面臨本地的法令膠葛之后,這些不成思議的膠葛類型和特別解決也塑造了他們,培育他們特別的司法和調整的常識、技術和聰明,一種與同一司法測驗關系不大,有時甚至格格不入,但對當地有效并為當地接管的常識和技術。
他對這種怪異的常識表達了贊許:
他們的聰明與受到學者高度歌頌的宿世界各地的司法聰明完全相通。聰明永遠是遍及的。金子因其是金子,而不是因其當作了項鏈或首飾,才珍貴;孔子即使在今天仍然是——盡管不僅是——智者,中國人同樣會感應馬歇爾在馬伯利訴麥迪遜案中的機智和狡黠。若是說有什么怪異,那也僅僅是這些聰明在這一特心猿意馬案件或事務中的具體表示。若是我們把馮法官【注:片子《馬背上的法庭》中的人物】的做法僅僅視為他的人格魅力或小幻術,那只是因為我們有成見,有盲點,或者爽性,我們接管特心猿意馬的常識已經使我們沒有能力和理論對這些聰明和魅力進行理性的闡發,甚至掉去了起碼的感觸感染力。[2]
若是國度不克不及出頭具名調整人和人之間的膠葛,那么宗族勢力甚至黑惡勢力就會一擁而上填補國度的空白。馬背上的法官固然象征著國度,但除了國徽帶來的肅靜之外,其實一無所有,沒有錢,沒有槍,甚至沒有受過和大城市下層法官們一樣杰出的教育。他們的聰明,可能被居廟堂之高者認為是「陌頭聰明」,他們的工作,可能被有的人指指戳戳說是在「和稀泥」,但他們依然在用這種聰明維持著國度的運作。
又有幾多人有資格評判他們呢?馬背上的法官,其實就是流動的國境線,我們又該若何評判,那些保衛國境的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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