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契約是被統治者與政府之間的一種默示協議,其理論基礎是政府或統治者在得到被統治者同意的情況下是合法的,因此,社會契約是一個政府被其人民授予權力來管理他們的協議。社會契約理論在西方現代史上一直是占主導地位的...
社會契約是被統治者與政府之間的一種默示協議,其理論基礎是政府或統治者在得到被統治者同意的情況下是合法的,因此,社會契約是一個政府被其人民授予權力來管理他們的協議。社會契約理論在西方現代史上一直是占主導地位的政治理論,這一點首先由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徹底解釋,并由約翰·洛克(John Locke)和讓·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進一步解釋和修改。

約翰·洛克認為人有道德,不認為他處于持續的戰爭狀態。
托馬斯霍布斯在《利維坦》一書中提出的理論依賴于兩個假設:第一,所有人類都是自利的,只會根據改善自身狀況的動機行事,這將導致永久的戰爭狀態;第二,人類是理性的行動者,他們能夠辨別出哪些決定將有利于他們的最大利益。這些假設使人們認識到,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而理性行事的人類將希望服從一個管理當局,以實現和平并生活在公民社會中。

社會契約的概念被用來證明美國革命和法國革命的正當性。
霍布斯列出了社會契約的兩個明確組成部分:第一,人類必須集體同意形成一個有組織的社會,在這個社會里,他們必須放棄在自然狀態下存在的無政府狀態或缺乏秩序;其次,他們必須同意在普通法下存在,并建立一個政府,作為合同及其法律的執行機制
John Locke在《政府的兩篇論文》中對社會契約的辯護有很大的不同,因為他不認為人處于持續的戰爭狀態,相反,洛克認為人是有道德的。人類處于無組織狀態,可以自由地做他們想做的事,但是道德阻止了他們進入霍布斯永恒的戰爭狀態。戰爭的發生是因為人們試圖互相偷竊或奴役。因為沒有公民權威,人們必須捍衛自己的生命,從而發動戰爭,戰爭很可能會繼續下去。
為了避免這種不可避免的分裂,人類必須同意形成一個社會,同意被統治。洛克還傳達了,當統治者變得暴虐時,被統治者有權反抗。暴虐的統治者與人民建立了戰爭狀態,洛克的思想被用來為法國和美國的革命辯護,同樣,他的思想也幫助塑造了許多國家的憲法。
在他的著作《社會契約》中,盧梭勾畫了一個基于人民主權的契約,盧梭對社會契約的描述與霍布斯和洛克提出的個人主義概念形成了鮮明對比。盧梭認為,如果一個人決定選擇自己的利益而不是集體利益,那么他必須被迫選擇對社會最有利的東西一個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