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官監督一個人或一家公司申請破產的法律行動。在美國和大多數其他國家,都有與人們無力償還債務有關的具體規則和法律。破產為無力償還債務的人提供了一條出路,根據法律,誰可以宣布破產,誰就不應該被強制執行破產 破...
破產法官監督一個人或一家公司申請破產的法律行動。在美國和大多數其他國家,都有與人們無力償還債務有關的具體規則和法律。破產為無力償還債務的人提供了一條出路,根據法律,誰可以宣布破產,誰就不應該被強制執行破產

破產法官聽取代表個人申請破產的律師的論點。在美國,破產法受聯邦法律管轄。因此,破產法官是一個聯邦法官,而不是州法官。這意味著他在如何提出動議、他所審理的案件的類型以及辯論的結構方面遵循聯邦法院程序規則。這也意味著如果破產法官允許一個人宣布破產,這個人在全國都受到保護不受債權人的侵害,不僅僅是在他的州,破產法官的任務是評估申請和執行破產法破產法官將聽取代表一個想要申請破產的人的律師的論點。律師必須證明該人根據法律的定義確實破產了。然后法官將評估證據,以確定此人是否符合聯邦政府規定的破產定義在美國,有幾種不同類型的破產。例如,第七章破產是指一個人的大部分債務被免除的完全破產。第十三章破產要求破產方償還一部分債務作為償付計劃的一部分,而第十一章破產主要用于企業破產法官將通過評估他們的財務狀況來決定當事人是否申請了適當的破產類型。例如,一個人的收入必須低于一定的水平才能符合破產法第七章的規定然后,破產法官將聽取對破產人的資產有債權的債權人的意見。破產法官將決定如何將資產(如果有的話)分配給債權人。法律規定了誰先得到償付的規則,法官將決定誰屬于哪一類以及資產應如何分配給這些當事人如果申請破產的一方申請了第13章破產或第11章破產,法官也必須對具體條款作出裁決。例如,對于第13章破產,法官將對債務人償還部分債權人的付款計劃作出決定。在破產法第11章中,如果法官打算繼續營業,則必須簽署或審查并裁定企業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