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提琴奏鳴曲中,鋼琴通常與小提琴伴奏"奏鳴曲"一詞最初是用來區分器樂作品和為歌手創作的音樂,后者被稱為康塔塔。隨著時間的推移,它與通常為獨奏樂器創作的一種特殊形式的音樂聯系在一起,奏鳴曲,如小提琴或大提琴,有伴奏。奏鳴曲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展,達到了18世紀和19世紀西方古典音樂時期常見的三四樂章結構
維瓦爾迪,莫扎特和貝多芬寫的奏鳴曲至今仍在流行。奏鳴曲的第一樂章通常是以奏鳴曲的形式寫成的。這包括一個說明,發展轉型與重演。然而奏鳴曲的形式使用,并不局限于被稱為奏鳴曲的音樂作品它也是交響樂和其他作品的第一樂章的基礎。
貝多芬經常使用小提琴奏鳴曲作曲家安東尼奧·維瓦爾迪(Antonio Vivaldi)創作了小提琴奏鳴曲,其中伴奏是巴洛克時期常見的提花低音。阿坎杰洛·科雷利(Arcangelo Corelli)于1700年出版的奏鳴曲是巴洛克小提琴奏鳴曲發展的一個高潮。這些小提琴奏鳴曲都是以室內奏鳴曲的風格創作的,包括薩拉班達和吉加等舞蹈形式的樂章,以及排除舞蹈動作的教堂奏鳴曲約翰內斯·勃拉姆斯和羅伯特·舒曼也對小提琴奏鳴曲給予了一定的關注,19世紀最著名的小提琴奏鳴曲有貝多芬的《春天》和《克魯茲奏鳴曲》,20世紀的作曲家謝爾蓋·普羅科菲耶夫和貝拉·巴托克都是用這種形式創作的奏鳴曲也有為無伴奏小提琴獨奏而創作的,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小提琴獨奏奏鳴曲和部分曲是這種形式的小提琴奏鳴曲的重要早期范例,巴托克的《無伴奏小提琴奏鳴曲》就是20世紀的一個例子,它顯然是為了向巴赫致敬小提琴奏鳴曲由三個或四個樂章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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