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沒有延伸到美國領海之外,因此不包括亞洲、南美洲和中美洲的許多淡水海豚1972年,美國頒布了《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MMPA),為保護海豚邁出了重要的一步。該法規定保護美國水域內的所有海洋哺乳動物。該法不僅規定傷害海洋哺乳動物為非法行為,而且禁止騷擾,在野外接觸或接近它們。這有助于確保海豚和其他海洋哺乳動物能夠在美國周圍海域自由、安全地生活。
海豚及其環境的保護是海豚保護的重點。《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并不超出美國領海國際捕鯨委員會(IWC)致力于保護海豚,保護國際水域中的鯨魚和所有海洋哺乳動物。國際捕鯨委員會(IWC)的存在是為了保護鯨魚這一世界性的自然資源,但它也試圖識別和解決對其他鯨類動物的威脅,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聯盟(IUCN)是一個大型的國際組織該組織實施各種項目,旨在與漁民和沿海居民合作,幫助保護不同的海洋物種,其中一項重要任務是減少海豚因被商業漁網纏住而死亡的人數,以及人類利用海豚也用于狩獵、繁殖和休息的區域是對動物棲息地的威脅。即使這些問題是無意的,海豚和其他海洋哺乳動物也會因船只螺旋槳之類的東西而受傷生病,污水和石油泄漏。各種人類活動產生的噪音也會干擾海洋哺乳動物的正常生活。尤其是依賴聲納系統生存的海豚和鯨魚更是如此。提倡保護海豚的團體堅持認為,人類必須減少或消除對海洋環境的破壞為了讓這些動物能夠更正常地生活。當它們受傷、無法捕獵或無法正常休息時,海洋哺乳動物的數量開始減少。如果這些動物要在許多國家(而不僅僅是少數國家)的人類中生存下來,就需要認真對待海豚的保護,并努力保護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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