詛咒是一種與天堂或神性分離的概念。基督教中的詛咒概念包括靈魂被轉往地獄而不是天堂。地獄通常被描繪成這些靈魂注定要在火中度過永恒的時光,盡管對這個形象的解釋可能是字面上的,也可能不是字面上的。這是一個為那些在生活中拒絕上帝的人保留的地方,他們犯下了他們沒有贖罪的罪。幾個世紀以來,將靈魂拋入地獄的罪的嚴重程度各不相同,盡管殺人等致命的罪通常被認為是會把靈魂下地獄的罪。
據說七宗罪會導致詛咒。一些基督徒認為地獄是地球上的一個物理場所,另一些人則認為它可能存在于另一個維度。其他人認為它是物質世界中無法到達的精神場所;還有一些人認為它是一個象征性的地方,實際上并不存在,而是一個概念或精神狀態。"詛咒"一詞的使用意味著來世的存在,因此,詛咒并不是所有人或信仰的總稱有些宗教和信仰體系不承認來世,所以詛咒是不可能的。"詛咒"一詞也在演變,它已經變成了一種褻瀆,本質上意味著該死的地獄。然而,幾個世紀以來,它已經失去了一些影響,因為它經常被用作感嘆詞或溫和的咒語。這個詞本身并不像它的變體那樣經常使用,比如該死的,該死的,該死的,或者簡單的該死的,這是該死的一個縮寫。這個詞的分量一度相當重要,被認為是一個重要的詛咒,但隨著幾個世紀的過去,這個詞在某種程度上減輕了它的分量,更可能被認為是一個過去時的短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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