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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
2.《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彌補年限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5號)
01基本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02享受范圍
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企業在購買專利時需要注意:
1、該專利有效,并且具備一定較高的技術的先進程度,最好不是外觀專利;
2、該專利能與科研立項掛鉤,屬于某科研立項的研究成果;
3、該專利能夠在實際產品中體現出來,并且該產品具有較高比例的銷售額。)
科技型中小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二)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三)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四)企業在填報上一年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03“具備資格年度”的確定
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的有效期所屬年度確定期所具備資格年度
科技型中小企業:其取得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注明的年度確定其具備資格年度
04如何轉接
《通知》所稱當年具備資格的企業,是指當年具備資格的企業,其前5個年度無論是否具備資格,所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舉例:一家企業,2018年具備資格,無論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備資格,其2013至2017年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均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備資格的企業,以此類推進行虧損結轉彌補稅務處理(如一家企業,2018年具備資格,2013年若有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可彌補到2023年,2014若有尚未彌補完年的虧損可以彌補到2024年。)
05發生合并或者分立重組
(一)合并企業承繼被合并企業尚未彌補完的虧損的結轉年限,按照被合并企業的虧損結轉年限確定;
(二)分立企業承繼被分立企業尚未彌補完的虧損的結轉年限,按照被分立企業的虧損結轉年限確定;
(三)合并企業或分立企業具備資格的,其承繼被合并企業或被分立企業尚未彌補完的虧損的結轉年限,按照財稅〔2018〕76號第一條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5號第一條規定處理)。(企業在購買專利時需要注意:
1、該專利有效,并且具備一定較高的技術的先進程度,最好不是外觀專利;
2、該專利能與科研立項掛鉤,屬于某科研立項的研究成果;
3、該專利能夠在實際產品中體現出來,并且該產品具有較高比例的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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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過程中,一般需要接觸到科技部門、財政部門、國稅和地稅聯合組成認定辦公室。每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通知中都有提到蘇州各區域負責的部門,但是蘇州各區域申報材料的遞交是有所區別的,例如張家港市、吳中區材料需要遞交至科技、財政及稅務部門,其他區域只需遞交至科技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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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正規的,都是私營企業,有的是和科技局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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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試行)》(蘇高新人才辦〔2017〕16號),現就組織申報2020年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通知如下:
申報范圍
在我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可組織人員申報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
3、信息技術、高端制造、大數據、新能源、大健康等先進制造業產業領域及地理信息和文化科技、知識產權等現代服務業領域的規模以上企業。
申報對象
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申報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3、全日制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申請人在申報當年度年齡分別不超過30周歲(1990年1月1日后出生)、35周歲(1985年1月1日后出生)、40周歲(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申報受理
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按年度集中申報、審核和認定。本年度申報時間為1月到3月。
企業登錄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申報系統頁面(網址:58.210.236.151:8082/snd_talent_2020/admin/login/index),先進行企業注冊,按要求完整填報人員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申報企業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工商營業執照;
(2)企業內部對擬推薦人選的公示材料(每個單位推薦不超過50人)(格式詳見附件1);
(3)企業資質證明材料(只需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i)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需提供人才計劃資助的證明文件或證書,領軍人才不是企業法人的另須提供能證明其為股東的股權證明;
(ii)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需提供有效期內的高企證書或相應證明文件(僅有公示文件不可);
(iii)重點產業領域的規模以上企業需提供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其中制造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須達到2000萬元,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須達到1000萬元);
(4)企業2019年度繳稅證明(含所有稅種);
(5)企業2019年度社保繳納證明(2019年12月當期、能反映出單位繳納社保人數的即可)。
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護照(中國內地居民提供身份證,臺港澳地區居民提供通行證,外籍人員提供護照);
(2)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境外學歷另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
(3)與企業依法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
(4)參保證明(在申報單位繳納的2019年1月到12月完整一年的記錄);
(5)工資薪金證明材料,包括以下三類:稅務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在申報企業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申報企業出具的申請人工資發放單(工資發放單詳見附件2);工資薪金發放的銀行對賬單。以上三類材料,需提供2019年1月到12月完整一年的證明材料。
(6)《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申請審批表》(網上復審通過后方可下載,于現場審驗時提供,企業及所在板塊、載體蓋章后有效);
(7)其他加分項證明材料,職稱證明、職務發明創造取得的專利或軟件著作權(排名前三)證書、論文發表(排名前三或通訊作者)證明、參與標準制定(排名前三)證明、入選區級以上人才計劃證明、獲得區級以上榮譽稱號證明、具有所在企業股權期權證明等。
以上材料須在申報系統中掃描上傳,并于現場審驗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審核時視為不通過。
認定發文:形成建議資助名單并報經區人才辦成員單位會議審定后,面向社會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的,確定最終資助名單;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創局進行核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其他事項
4、2020年度全區范圍按積分排名擇優資助前400名申報者,并依據50%、30%、20%比例享受6萬元、9萬元、12萬元的薪酬補貼。
聯系方式
各板塊、載體聯系人
區科創局
68751599、68751509。
申報系統技術支持聯系電話
66605920
附件下載
附件1:企業內部對推薦人選的公示材料模版
附件2:申報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企業薪酬發放說明
長按下方二維碼即可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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