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的人沒有行為能力,也就是說行為人不敷法心猿意馬的春秋,或者說行為人智力有問題這是無效的。
還有就是立遺囑的人是受到威脅或者是棍騙的,那么所立的遺囑是沒有法令效率的,不外必然要有證據證實本身是受到棍騙。
還有就是立了良多遺囑,部門遺囑掉效,這個要具體環境具體闡發的。
還有就是所立遺囑里面內容底子不是本身的,沒有所有權所以這個遺囑也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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