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獨生子女證之后可以生二胎,但是從二胎生育之日起,就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所帶來的一切獎勵,并且要把這個證注銷。
辦理獨生子女證之后可以生二胎,并且以前已經享受過的獎勵,不再追回來。也就是說以前發放過的獎勵優惠待遇,就不用退還給國家了。
凡是在2015年12月31號之前出生的獨生子女,不再生育的父母,還可以到鄉鎮計生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領取之后也不會影響自己懷孕二胎。
國家政策非常明確,也就是說,如果還沒有生二胎,并且是獨生子女的,就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證,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即使懷了二胎也不用退還已經領取的優惠,只要把獨生子女證注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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