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計較體例:去職率=時代內去職人數/期初人數×100%,這個計較體例拔取了期初人數作為樣本,它多用于對短期(月)去職率的闡發。
第二種計較體例:去職率=時代內去職人數/預算員工人數×100%,這種計較體例拔取了預算員工人數作為樣本,它本家兒要應用于對年度去職率的權衡
第三種計較體例:去職率=時代內去職人數/(期初人數+期末人數)/2×100%,拔取了期初人數和期末人數的平均值作為樣本,這種去職率合用于人力連結不變或者不變增加的企業在中短期(半年,季度,月)權衡去職率。
分歧的企業在分歧的期間應該選擇分歧的員工去職率計較體例,員工去職率不是越低越好,也不是越高越好,應按照公司自身的狀況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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