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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么師從儒家的韓非,最后反而變成法家的代表

    對中國古代思惟影響最大的兩派,儒家和法家在良多方面可謂各不相謀,涇渭分明,二者似乎搭不上邊。好比,儒家說“性善”,法家說“性惡”;儒家倡導“以德治國”,法家倡導“以法治國”。二者的不雅點老是針鋒相對。

    可是,它們似乎又有點“淵源”:法家思惟的代表人物韓非、李斯都是儒家代表人物荀子的學生,尤其韓非更是法家思惟的集大當作者。那么問題來了:為什么跟從荀子(儒家)進修的韓非最后卻當作了法家?

    圖1 韓非(約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戰國期間韓都城城新鄭人

    “性惡”論:法家思惟的邏輯起點

    做為先秦期間儒家的最后一位代表人物,儒家的一些不雅點已經在荀子這里發生了“變異”,此中最大的一點就是“性惡”論的提出。

    與孟子只是在與他人的辯說中提到“性善”分歧,荀子專門寫了一篇文章,名字就叫“性惡“。他在里面直接提出了“人道之惡,其善者偽也”(《性惡》)的不雅點。并且他認為,宿世界所有的丑惡和亂象都是由“性惡”導致的:“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之欲,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生而禮義文理亡焉”。

    圖2 荀子(約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況,字卿

    “性惡”論可謂是法家思惟的邏輯起點——韓非所說的“法、術、勢”的根基假設都是“人道本惡”。基于這個不雅點,法家認為,人是“需要管的”;并且因為“人道本惡”,所以用道德教化去使人標的目的善也是徒勞的。再退一步講,就算人變得善良了,也不是道德晉升的成果,而是報酬的(即本家兒不雅上盡力的成果,“偽也”)。

    同樣的,對于“性惡”之人,不克不及利用“好言相勸”的方式,因為他的賦性是惡的,道德傳染感動起不了感化,所以必需用“刑名神通”。這就為法家的治國理論供給了思惟根本。《韓非子·心度》篇中說到,“圣人之治平易近,度于本,不從其欲,期于利平易近罷了。故其與之刑,非所以惡平易近,愛之本也”、“故明本家兒之治國也,明賞則平易近勸功,酷刑則平易近親法”;而這么做的原因在于“夫平易近之性,惡勞而樂佚,佚則荒,荒則不治,不治則亂”。就是說,“吊兒郎當”是人的賦性,要想降服這個問題,必需依靠酷刑峻法。

    圖3 《韓非子》是戰國期間聞名思惟家、法家韓非的著作總集

    “隆禮重法”:由“儒”標的目的“法”的改變

    春秋戰國時,儒家思惟有一條較著的“演變線”,就是越來越正視實際的功用:從孔子的“仁”到孟子的“義”,再到荀子的“禮”,儒家倡導的工具越來越具體、“可操作”,而且由此可窺見其與法家的思緒越來越接近。此中,荀子對于“由禮標的目的法”的改變起到了主要的感化。

    對于“禮”的發源,《荀子·禮論》中認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克不及無求。求而無懷抱分界,則不克不及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以求”。即“禮”的呈現是為了調節人的賦性中對利欲的追求。

    而到后來,荀子發現,“禮”往往與人道發生沖突,或者說,因為人“性惡”,“禮”的運轉并非渾然一體。這時辰,他又提出了“法”,即此時他意識到需要一種強制性來包管“禮”的實施。所以,荀子有“禮制之樞要”、“禮制之大分”的說法,并將二者并稱。

    圖4 《荀子》是戰國后期儒家學派最主要的著作

    與學生韓非只強調“法、術、勢”分歧,荀子雖以禮制并稱,但仍認為“禮”高于“法”。《荀子·強國》篇中有云:“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平易近而霸”——“禮”可以當作就王業,而“法”只能當作就霸業。而且,若是“禮”能獲得執行,“法”天然會被遵守:“禮及身而行修,義及國而政明,能以禮挾而貴名白,全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畢矣”。

    與前代的儒者分歧,荀子除了正視“禮”,也意識到了“法”的感化。至此,可以說,荀子已經將一只腳邁進了法家的“門檻”,而他的學生韓非則在此根本上更進一步,當作為了法家的集大當作者。

    圖5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期間政治家

    題外話:為什么說“三晉”是法家思惟的發源地?

    說到法家,有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就是其代表人物大都出自“三晉”地域或本家兒要在這一帶勾當。如韓非、申不害是韓國人,慎到是趙國人,李悝是魏人,而更為人熟知的商鞅在去秦國之前也本家兒要在魏國勾當。

    那么這里面只是巧合仍是還有原因?

    三晉,戰國期間韓、趙、魏三國的合當作。因其國君原為晉國六卿,且于公元前453年聯手打敗原晉國在朝智氏,并在日后瓜分了晉國,故合當作為“三晉”。

    從地輿上看,“三晉”位于戰國七雄中的中心位置:西面是秦國,東面有燕、齊,南邊則是楚國——可謂是在“夾縫中保存”。尤其是趙國,西邊要應對秦國不竭東擴的野心,海說神聊方又要抵御少數平易近族的侵擾,所以這一地域的人可謂“生于憂患”。這種保存情況往往會使人出格正視實際的短長,即“活下去并活得比如什么都主要”、“經宿世致用”比“高談闊論”更有市場。這就為法家思惟的降生和實施供給了很好的實際泥土。

    圖6 戰國七雄

    《戰國策·齊策》中記錄的一個故事就很好地申明了“三晉”地域法家思惟的深切人心。

    齊國派人出使趙國,面見趙威后(趙惠文王之妻)。趙威后扣問使者有關齊國的三個“處士”的工作,他們別離是鐘離子(好施舍布施)、葉陽子(經常幫忙“鰥寡孤傲”者)和嬰兒子(貢獻怙恃)。可以說,他們都是道德高貴的人,但趙威后并不是要贊賞他們,而是質問使者為什么齊王沒有讓他們出來仕進、輔助齊王。因為在她的眼中,一小我的價值就在于“助王”——只要你的行為有利于國君的統治,你就應該闡揚更大的感化,而不是表揚你的道德多高貴。

    緊接著,趙威后又問起了另一小我的環境:“於陵子仲尚存乎?是其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諸侯”。說一個叫“於陵子仲”的人,既不臣服于齊王,也不治理本身的家業,更不與其他國度交往(尺度的蓬菖人作風)。

    說到這里,趙威后俄然話鋒一轉:“此率平易近而出于無用者,何為至今不殺乎?”——這是率領人平易近去做對國君無用的人,為什么到此刻還不殺失落他呢?

    圖7 趙威后是趙惠文王的王后,趙孝當作王的母后

    在趙威后眼中,只如果對國君無用的人,都應該殺失落,哪怕你只是個“蓬菖人”。這與法家的思惟千篇一律:在法家的理論中,個別沒有自力于國度而存在的價值。若是你的行為威脅到了君王的統治,天然是要被殺失落的(如韓非所說的“五蠹”、“八奸”);而若是你想做一個與宿世隔斷的人卻也是不得的(如趙威后的談吐)。即一小我的存在價值完全取決于可否“助王”這一點。

    自秦以降,歷朝歷代都采用“外儒內法”、“儒法并用”的思惟治理國度。固然兩者在很多不雅點上都截然相反,但也并非毫無聯系。這一點在荀子和韓非身上可以找到一些淵源,而這也是我們進修古代先賢思惟的一個很好的開導。

    文:愛影

    參考文獻:《士人與戰國款式》,《荀子》,《韓非子》

    文字由汗青大書院團隊創作,配圖源于收集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 發表于 2019-03-09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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