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我感覺沒需要去看穿誰是真正的攝影快樂喜愛者,誰又是假攝影快樂喜愛者。若是說要一眼就能看出來,誰是不是真正的快樂喜愛攝影,這個還真有難度。
以前與伴侶聊過近似的問題,我感覺只要別人是真正喜好,也不克不及從作品的好與欠好去否認別人,或者說是從別人的穿做服裝、器材的黑白去判定。或許別人喜好攝影的目標紛歧樣。
喜好攝影,對于分歧的人,有分歧的目標。可能有的人喜好攝影,目標是追求攝影藝術。而有的人喜好攝影,是為了熬煉身體。
還有的人喜好攝影,也就是圖個高興,多交幾個伴侶。還有的人也許是為了分開麻將桌而選擇了攝影,等等。
全平易近攝影時代,每小我都有快樂喜愛攝影的權力,哪怕是假喜好攝影,拍攝的照片再差,但可以或許背著攝影器材走出去,登山渡水,與大天然親密接觸,看看大天然的風光,也是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總比當作天待在家里強。
攝影是一種記實體例,用這種體例將本身對宿世界的認知,和對宿世界的感觸感染記實下來。或許別人不是正真的用攝影體例去感應,更多的是本身想親自去感觸感染一下攝影的感受,和攝影的糊口狀況。
喜好攝影是別人的權力,不管是真喜好,仍是假喜好,我感覺不主要,主要的是可以或許知足本身的目標,可以或許玩得高興。就像球迷一樣,不也是有真球迷和假球迷嗎?沒有假攝影快樂喜愛者者,哪來真正的攝影快樂喜愛者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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