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剖析通常是幫助執法的重要工具進行逮捕。心理剖析的過程可以是演繹的,也可以是歸納的。心理剖析的歸納方法是根據相信犯罪的人某些類型的犯罪有一些相似的背景。例如,當連環殺手只針對某一類人時,可以對可能犯下這種罪行的人的可能背景作出一些假設。如果兇手表現出某些特征,例如移除屬于受害者的東西或在犯罪現場留下東西,這種假設可能會增加。犯罪的這些屬性可能允許對罪犯可能所屬的群體進行一些推斷。
犯罪現場可以提供心理分析中使用的細節演繹心理剖析法是一種更有針對性的方法,它涉及到對罪犯作為一個人的更深入的研究,包括對犯罪現場的研究,以找出任何能夠揭示犯罪動機的蛛絲馬跡。例如,如果罪犯在犯罪現場留下了一些個人物品,那么就可以做出假設犯罪可能有點沒有計劃,犯罪分子有點匆忙,這些細節對調查的傾斜和隨后對罪犯的審判和量刑都有巨大的影響,精心策劃的犯罪意味著預謀,混亂的犯罪現場可能表明缺乏預謀在心理剖析過程中,當研究罪犯的背景時,很多重點都放在與當前犯罪相關的先前研究的結果上,例如,在某些情況下,施虐罪犯可能受到虐待的驅使可能在過去遭受過虐待。虐待可能是心理上的,性的或身體上的,比如嚴重的毆打和折磨。其他人可能從小就表現出虐待狂的行為,比如虐待小動物和對人表現出其他形式的越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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