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州和司法管轄區,受國家或司法管轄區委托,在保護私人財產的過程中執行一些執法職責的保安人員,受委任的保安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通常會攜帶槍支和非致命武器通常不僅有權拘留,而且有權逮捕侵犯其保護的私人財產或造成問...
在一些州和司法管轄區,受國家或司法管轄區委托,在保護私人財產的過程中執行一些執法職責的保安人員,受委任的保安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通常會攜帶槍支和非致命武器通常不僅有權拘留,而且有權逮捕侵犯其保護的私人財產或造成問題的嫌疑人。此外,在緊急情況下,該角色還可以將這些保安人員用作執法人員的后備人員。除了在他或她保護的財產發生騷亂時授予的額外權力和權限外,受委任的保安人員履行與士官保安相同的職責,無論是持槍還是非武裝。受委任的安全官員在執行任務時通常攜帶槍支和其他武器。無論是步行還是乘車,受委任的安全官員將在他或她指定的區域巡邏,以確保指定區域內所有財產、人員和設備的安全。在此類巡邏期間,他或她通常會檢查所有的警報、鎖、門,大門和窗戶,以確保其安全。他或她將觀察和監控該區域,以發現未經授權的進入,或觀察已獲得授權進入的人之間不斷升級的糾紛。這也可能包括監控和檢測內部員工是否盜竊。受委托的安全官員有權逮捕嫌疑人造成私人財產問題,當遇到未經授權進入或內部人員違反安全相關規定的情況時,受委托的安全官員會將此類違規行為告知相關人員,并在需要時護送他們離開現場。這一過程對于有傭金的安全官員來說有點不同在遇到反抗的情況下,他或她不僅限于護送個人離開現場,還可以逮捕嫌疑人并提出指控。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行動也必須得到雇主的批準。如果雇主不同意,保安人員需要召集執法部門來處理事態升級。受委任的保安人員通常接受如何處理和發射手槍的培訓。其他重要職責包括發現他或她所負責的環境中的違規行為或變化。這種檢測包括安全在每班工作結束時,還應編寫安全隱患報告,以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下的輪班。受委托的安全官員可以被雇傭來處理特定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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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8-06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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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科學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