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術語"力"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理論上,"作用力"一詞可用于任何力,但它通常用于指人與物體之間的接觸力。例如,在拿起一本書的情況下,所施加的力就是提供人的向上加速度。 科學術語"力"是指兩個或多...
科學術語"力"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理論上,"作用力"一詞可用于任何力,但它通常用于指人與物體之間的接觸力。例如,在拿起一本書的情況下,所施加的力就是提供人的向上加速度。

科學術語"力"是指兩個或多個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力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在遠處作用的,另一類是由于兩個物體之間的接觸而起作用的。由于作用力的性質規定是由人引起的,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它是一種接觸力。不過,也有例外,比如人和物體之間的引力作用,雖然這幾乎總是可以忽略不計,但施加的力通常很難計算,因為它們通常與其他力一起被發現。唯一的例外是如果力是在真空中產生的,沒有物體施加重力。作用力物理學通常側重于找出作用在物體上的總合力,而不是分離力的組成部分。這一點很有用,因為物體的后續運動只取決于物體的方向和強度合力在計算物體未來的運動時,所施加的力既不是唯一的考慮因素,也不是最重要的。所有的力都是用牛頓來衡量的,而整個運動并不取決于力的來源,只取決于方向和強度。因此,沒有通用的作用力公式,在計算一個作用力時,作用力方程取決于具體情況。但是,如果給出了其他變量,如質量和加速度,則可以使用標準方程F=MxA-M表示加速物體的質量,A為加速度。在許多情況下,會有一個反作用力作用于一個人所受的力上。例如,通常發現摩擦力的作用方向相反。如果正在計算合力使用外力時,摩擦力必須包括在計算中。在其他情況下,重力或空氣阻力可能會與所施加的力相反。這就是為什么每當人類施力時,物體上所做的功等于所獲得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