馴鹿至今仍在阿拉斯加被發現。實際上,這些馴鹿與馴鹿沒有區別。馴鹿只是北美馴鹿的名稱;它起源于米克馬克印第安語,但歐洲和北美馴鹿之間存在一些遺傳差異,生物學家將它們分為不同的亞種。這兩種動物都被認為是蘭吉費爾-塔蘭德斯(Rangifer-tarandus),但北美的亞種在歐洲沒有發現,歐洲的亞種在北美沒有發現,有幾個亞種也滅絕了。
在春天,馴鹿可以靠地衣為食生存。北美的一個亞種,林地馴鹿,曾經在加拿大和美國北部部分地區的森林中被廣泛發現。它們的短小,與北極凍原上發現的荒地馴鹿的大而彎曲的鹿角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北美的一些地區也能發現格蘭特馴鹿和梨鹿。一般來說,這些動物的顏色是灰色到棕色,它有一層厚厚的絕緣毛內層和一層較長的中空毛發外套,用來吸熱。成人體重可達660磅(300公斤),而雌性通常要小得多除了保暖的皮毛,北美馴鹿還進化出了其他幾種有趣的適應能力,以幫助它們在北極生存。例如,它們的鼻子非常大,有很多內表面積,使空氣在進入肺部之前就可以變暖,馴鹿可以改變蹄子以適應季節的變化。與歐洲馴鹿一樣,馴鹿在歷史上被用作馱畜、獵食和馴養奶用。無論馴養還是野生,馴鹿都以苔蘚、春季植物生長和草為食。在冬季,僅僅依靠地衣生存的能力變得尤為重要,因為綠色植物非常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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