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家公司超過其排放量上限時,政府可以從擁有超額信用的公司購買信用額度。這種做法是俗稱"限額交易"制度的一部分。在限額交易制度下,政府設定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如一個季度或一年)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目標,然后將"信用"分配給公司如果一家公司不能使用其所有的信用額度,它可以出售或與一家擔心超過限額的公司進行交易。碳交易為企業提高效率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提供了一個非常明顯的激勵將這些減排轉化為實際的現金利益。此外,這也是對效率低下的一種抑制,因為企業因未能達到排放目標而受到懲罰。這樣一來,監管主要是通過經濟手段實現的,而不是通過嚴厲的政府措施,鼓勵人們參與碳交易,因為碳交易有潛在的利潤。一般來說,碳交易與一個國家在較長時間內減少碳排放量的總體努力相結合,這意味著每年可獲得的碳排放量都會減少通過鼓勵企業提前提高效率,政府通常可以更容易地實現減排目標,因為企業不可能在一夜之間改變做法,碳交易體系比設定總的基準水平要靈活得多,其運作方式與證券交易所非常相似。這些組織促進碳信用的交換,確保碳信用在市場上的順利流通,并根據市場需求和總體經濟健康狀況,為碳信用提供標準定價。在某些情況下,公民個人也可以參與碳交易,購買信貸來抵消自己的溫室氣體排放,一些倡導者建議碳交易應該正式擴大到所有公民,鼓勵全球和個人參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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