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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高新今天跌停了,作為1500億大市值的醫藥+疫苗+白馬股+近幾年的百倍股;突然出現這樣的下跌,很多散戶直接被跌蒙了,根本搞不清楚這是怎么回事,以為這是做夢呢;面對長春高新的跌停,源哥說說自己的思路和觀點吧,如果大家覺得源哥講的有道理,文章最后點“點贊”支持一下;
長春高新今天接著講,自己的經營沒有問題;你要注意人家的措辭,人家只說經營沒有問題,沒有說其他;
聽一個人說話,不要聽他說了什么,要聽他沒說什么;
我認為,千億市值大白馬能出現這樣的下跌,無非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企業業績出了一些問題(這個方面可能性比較大),這個事情還沒有公布,但本土頂端資金提前知道了消息,先走一步;有讀者肯定要問,你咋知道支撐該股的是:本土頂端資金?看看他的實際控制人就可以了;
再說了,看一只個股的走勢,就很好判斷是一流資金,還是二流資金在操作;本土頂端資金的操作手法,很好看;他們只選業績好+實控人是大單位的上市企業;比如:茅臺,五糧液等;長春跟這兩家走勢如出一轍;
其次,大家看,長春從2.7元用了15年時間,在今年漲到了680元附近,漲了多倍??300倍;15年前要是中線布局100萬,15年后的今天,賬戶資金成了3個億了,直接財務自由想想都流口水;你看,多明顯的一流資金操作,人家有消息,有背景,大體能漲到什么位置,人家如數家珍,淡定持股;
什么是二流資金操作手法?
看看天山生物就知道了,不知低調,12天弄一個漲幅500%,接著被死死按住,出不來,關鍵是還把自己曝光鎂光燈下,一下子紅了;要知道:辣椒紅了值錢,人紅了危險;
兩者的操作手法,有天淵之別;
②:很有可能是經營上出了一定的問題(比如,某個產品失敗,業績上造假,某個子公司有問題等吧);2020-9-14
這個概率相對小一些,但在上市企業中很常見;
水有源,樹有根,事情總得有原因;像這種一直很優質的白馬股,驟然下跌,無外乎以上兩種情況;共同點是:這個事情暫時還沒有公布,我想如果事情比較大的話,應該在這幾天就要公布了,如果事情比較小,可能會推出或不公布;2020年9月14日
無論是公布,還不公布,有一點散戶必須要明白:長春今天的跌停,至少說明波段趨勢的改變;即,投資者不要想著趕緊撿便宜,抄底;你看看今天的量,很明顯有大資金出逃,人家一流資金都在順勢流出,咱們散戶那點瓜果梨棗資金逆勢而入,豈不是:蚍蜉撼樹,螳臂當車;
再看看海天味業,接近7000億的市值,在9月3日咣一根陰線下來,之后的走勢大家也看到了,連續陰跌,海天味業很明顯,也是一流資金在操盤;當天大跌后,很多散戶想要逆勢抄底,讓人遺憾;說好聽了,是勇敢,說難聽,是無腦;
前轍尤在,豈能自蹈之??
通過海天+長春的走勢看,我認為:一流資金有短暫獲利了結行為,之所以獲利,是因為疫情導致經濟的萎靡,上面需要錢的地方很多,防控疫情,促使經濟,西邊印度,東邊灣灣,南邊美國等;
還有一個原因是:對于某些股票,盈利已經達到預期,獲利后,把資金投入到一些股價稍微低一點,未來業績值得期待的股票中(科技股),畢竟美國給咱們上了一堂很有意義的課呀;
未來一流資金中線布局科技股是趨勢,是潮流;2020-9-14
未來一些業績好,前景光明,踏實肯干的科技企業,像長春高新這樣大中線上漲百倍的股票,不能說俯拾皆是,但也會屢見不鮮,10年后,再回看這篇文章,大家真正明白這篇文章的價值;(保存起來,多讀幾遍)
不要覺得10年后,太久;不謀萬世,不足謀一時;
長春高新,前段時間,咱們做過一波,從400元做到500元,在500元逃頂;
長春高新的走勢,再度印證了2點;多空線的重要性和咱們找多空線的準確性!
源哥觀點很明確,絕不模棱兩可:長春高新這樣的股票,不能抄底,起碼波段上要規避!
如果大家覺得源哥的文章,是在用心輸出,閱讀完畢后,請隨手“點贊”支持一下,源哥躬身拜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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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幾個網站:我都上上面找得 開幼兒園得資料很全 www.cnfirst.net 中國兒童教育網 vip.cnfirst.net 這里都是開幼兒園相關得東西,你需要得東西應該有,很全得 給分噢 對幼兒園法人沒有必須擁有幼師資格證的要求,但園長必須是幼教師范畢業,幼兒園執教老師也必須要有幼師資格證。開辦幼兒園應先報當地教育局審批,獲得辦學許可證后,還要到衛生防疫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 國家教育委員會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 編制標準(試行) 1987年3月9日為提高幼兒園編制的科學性,進一步發揮幼兒園在教育體系中的基礎作用,保證幼兒的健康成長,特制定本標準。 一、班級的規模 小班(三至四歲):20~25人。 中班(四至五歲):26~30人。 大班(五至六歲):31~35人。 二、教職工與幼兒的比例 全日制幼兒園:1∶6~1∶7 寄宿制幼兒園:1∶4~1∶5 三、主要教職工的配置比例 園長:三個班以下的幼兒園設一人;四個班以上的幼兒園一般設二人;十個班以上的寄宿制幼兒園可設三人。 專職教師:全日制幼兒園和寄宿制幼兒園一律平均每班配2~2.5人。 保育員:全日制幼兒園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兒園平均每班配2~2.2人。 炊事員:每日三餐一點的幼兒園每40~45名幼兒配一人;少于三餐一點的幼兒園酌減。 醫務人員:全日制幼兒園一般配1人,幼兒超過200名的酌情增加;寄宿制幼兒園一般配二人,幼兒超過200名的酌情增加。 財會人員:三個班以上的幼兒園設專職會計一人;出納視幼兒園規模大小設專職或兼職一人。 上述專職教師、保育員和炊事員的配置比例幅度在具體掌握時,一般以六個班一百八十人為中間數,多于此數者向低比例方向浮動,少于此數者向高比例方向浮動;有其他特殊情況的亦可相應浮動。 幼兒園所需的其他工作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總編制內調劑安排。 四、示范和實驗性幼兒園教職工人員編制,由編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標準具體掌握。 五、本《標準》自頒發之日起試行。 (2001年6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和保障本市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學前教育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種形式的學前教育。 本條例所稱學前教育是指對學齡前兒童實施的教育。 本條例所稱學前教育機構是指幼兒園、托兒所以及其他對學齡前兒童實施教育的機構。 第三條 學前教育是國家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 開展學前教育應當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兒童實施體、智、德、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健康與和諧發展。 學前教育應當遵循學齡前兒童的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實行保育與教育相結合,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項活動之中。 本市倡導和支持開展3周歲以下嬰幼兒的早期教育。 第四條 發展學前教育事業是政府、社會、家庭、學前教育機構的共同責任。 本市積極發展以社區為依托,多種形式,面向全體學齡前兒童的學前教育。 本市舉辦學前教育機構以社會力量辦學為主體,發揮政府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在提高教育質量方面的示范和引導作用。 第五條 本市扶持遠郊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學前教育事業。 本市重視并扶持殘疾兒童學前教育事業。殘疾兒童的學前教育應當從嬰幼兒開始,與康復、訓練結合進行。 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扶持和發展適合少數民族特點和需要的學前教育事業。 第六條 本市采取措施鼓勵社會組織和公民依法舉辦學前教育機構。 本市鼓勵境內外組織和個人以捐資贈物等多種形式支持學前教育事業發展。 第七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對在學前教育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學前教育責任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學前教育的領導,綜合協調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將學前教育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區、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舉辦發揮示范作用的學前教育機構。 城鎮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協調學前教育機構以及有關部門和社團,在社區內開展學前教育活動。 農村地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因地制宜發展學前教育事業,采取多種形式保證轄區內學齡前兒童接受學前教育。 第九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學前教育工作,對學前教育進行統籌規劃和管理。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學前教育的管理工作,并對各類學前教育機構進行監督指導。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學前教育的工作。 第十條 全社會都要關心、支持學前教育事業,為學齡前兒童的健康成長提供幫助。 各級婦聯組織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社區內的其他社會組織,應當協助當地人民政府為社區內未進入學前教育機構的兒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從事家庭看護學齡前兒童的從業人員提供學前教育的指導與服務。 第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學齡前兒童的教育負有首要責任,應當為兒童身心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學習科學的教育方法,與學前教育及其相關的機構互相配合,促進兒童全面發展。 第三章 學前教育機構和從業人員 第十二條 學前教育機構應當注重促進學齡前兒童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健康發展,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促進兒童的智力發展,培養兒童熱愛祖國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 鼓勵學前教育機構配合社區宣傳保育、教育知識,支持社區開展學前教育活動。 第十三條 舉辦學前教育機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辦學地點安全,環境適宜; (二)有與學前教育要求相適應并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標準的房舍、設施和設備; (三)具備相應的舉辦資金; (四)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和健康條件的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 舉辦學前教育機構應當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注冊。農村邊遠地區舉辦學前教育機構可以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辦理登記注冊,由鄉、鎮人民政府向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學前教育機構變更登記事項或者停辦,應當提前3個月到原登記注冊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撤銷手續。 第十五條 學前教育機構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安全防護、衛生保健制度,保障學齡前兒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學前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尊重、愛護學齡前兒童,嚴禁歧視、侮辱、虐待和體罰學齡前兒童。 第十六條 在學前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的人員,必須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并獲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學前教育任職資格證書。在學前教育機構工作的其他人員,必須具備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從業資格。 第十七條 從事家庭看護學齡前兒童的從業人員,應當在所在社區接受有關保育與教育的知識及方法的培訓,每年定期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章 學前教育保障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安排學前教育專項經費,主要用于開展有關的教育改革、評價、表彰、培訓和扶助遠郊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學前教育,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克扣。 第十九條 學前教育機構的收費實行成本核算制度。學前教育機構依據成本測算收費標準,經物價部門核準后執行。 第二十條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區,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和建設標準,規劃建設配套的學前教育設施。 為居住區配套建設的學前教育設施必須用于發展學前教育事業。配套的學前教育設施竣工驗收后,應當在3個月內交付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商社區管理機構舉辦或者向社會公開招標舉辦學前教育機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學前教育設施挪作他用。 利用居住區的配套設施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應當為社區居民服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使用配套設施的學前教育機構收取國家和本市規定以外的費用。 第二十一條 學前教育機構用水、用電,執行中小學校用水、用電繳費標準。 新建、改建、擴建學前教育機構,應當按照中小學校建設減免費用的有關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第二十二條 社會力量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在教研活動、人員培訓、表彰獎勵等方面,與政府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享受同等待遇。 社會力量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定、教育科研項目的申請、評優、科研成果鑒定等方面,與政府舉辦的學前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享有同等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市支持、鼓勵和組織開展學前教育科學研究,促進教育質量提高。 推廣新的學前教育的訓練方案、教材等科研成果,應當經專家鑒定,并報市或者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本市積極發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廣播、電影電觀節目、圖書報刊、音像制品、游戲軟件以及教具和玩具,但其內容或者產品質量不得危害學齡前兒童的身心健康。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未按照規劃和建設標準配套建設學前教育設施的,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市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將配套學前教育設施擅自挪作他用的,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收回被挪用的學前教育設施。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向使用配套設施的學前教育機構收取國家和本市規定以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退回所收費用,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中外合作舉辦學前教育機構或者舉辦招收外籍人員子女的學前教育機構,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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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賽的車間加班還是挺多的,因為產品的需求量特別大,去年的銷售額是6個多億。可不是什么給修正和吳太做產業下線的。長春高新的股票都是靠金賽給撐著的。 待遇就是5險1金,車間我不太了解,但正常的福利都是有的,報銷取暖。 個人建議,本科畢業就不要去藥廠車間了,這個真沒意思,前景也不是特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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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策劃|歐煒
主編|崔巍
責任編輯|付立亭
撰稿|高玉冰 劉昱杉 吳金桐
美編|呂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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