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劃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刑訊逼供或者利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滅亡的,遵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劃定科罪從重懲罰。
國度是有法令條則明令禁止刑訊逼供的,所有刑訊逼供的來的證據是無效證據,不會被采納的。
若是說你受到了刑訊逼供的待遇的話可以像查察院提出控,依法維護本身的正當權益。
最后我想說刑訊逼供是制造冤案的禍首禍首,這就為什么中國呈現良多的上訪者了,原因就在于刑訊逼供,良多受害者不敢聲張才讓違法者逃出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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