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就屬于醉駕的范疇,根據刑法修正案八,醉駕的涉嫌危險駕駛罪會被提起公訴。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也就是一但醉駕被抓住就會被處以刑罰。
這就相當于刑事案底,那么,我們以后在考取事業單位或者報考企事業單位事,單位做政治審查的時候,會要求我們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此時,如果我們去公安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時,上面就會有曾經因為醉駕入刑的記錄,這個當然會影響我們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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