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這里我想說的是如果出現冤假錯案的話,當事人,可以在監獄中尋找證據,如果證據齊全可以告知監獄方,要求再審
另外在沒有執行的時候,可以在一審判決之后,要求二審,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還有就是作為家屬可以到逐級上訪,三大司法機關都有上訪的機關部門,大家可以到這些上訪的部門進行上訪。
最后我想說的是,如果地方解決不了的話,可以到中央進行上訪,上訪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的,如果條件可以,大家可以借助媒體引起大家的關注,輿論的壓力是很強的,或許能夠給你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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