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地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調查中,研究者們發現,黑社會的勢力范圍很少跨出一個市,所謂的“大陸黑社會”,更準確的形容應該是鄉霸、縣霸、區霸、市霸。
“大陸黑社會”的真實一面是——大陸沒有“黑社會”。
這一判斷來自官方,從現有的媒體報道或官方文件中,你會發現,凡是提到大陸的“黑社會”,完整表述都是“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前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曾如此解釋,大陸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已經具備了黑社會犯罪的部分特征,但是尚未達到黑社會的程度,是一種向黑社會過渡的雛形狀態。
也就是說,如果國外的黑社會是高級階段,那么國內的組織犯罪行為頂多是初級階段。
因為相比國外那些耳熟能詳的黑社會,比如日本的山口組、意大利的黑手黨,學界研究認為,他們賴以生存的土壤——不可能公開操作的黑社會傳統行業,比如販毒、賣淫、賭博,在中國大陸并不能存在,所以他們無法形成強大的社會經濟實力;境外多黨制形成的政治縫隙,使得國外黑社會可以很方便地向政治領域滲透,這在大陸也不可能。
事實上,早在上世紀80年代公安部內部對此進行討論后便認為,“黑社會”,這個提法“太大”。
那么,這個尚未成長起來的“黑社會”,規模有多大?
有人說是100萬人。
這是南京大學教授蔡少卿的個人推測。2000年,研究黑社會問題的蔡少卿接受媒體采訪時說,當時僅在河南益陽地區就有250個黑社會團伙,人數達到3120人。
這個龐大的估算,在2004年時被官方否認——公安部刑偵局有組織犯罪偵查處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如果像他說的現在還有100萬黑社會成員在那兒活動,那我們就沒法交差了。”
也有數據顯示,有案可查的黑社會在一萬人以上。最高法院的數據顯示,2006年至2009年,一共有12644人被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一審審結。
這些模糊的人群,根據司法文件的披露,幾乎遍及全國各個地區。北京大學研究黑社會的教授康樹華曾在一篇論文中提及,勢力最大的有東北的“真龍幫”,上海的“震中幫”,山東的“海泉幫”,江西的“臥虎幫”,河北的“改口會”,邵陽的“陰陽幫”、“江湖會”等。不過,這些幫會,至今未出現在任何新聞報道或官方司法文件之中。
事實上,在包括北京、上海、廣東、浙江、黑龍江等地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實證調查中,研究者們發現,黑社會的勢力范圍很少跨出一個市,所謂的“大陸黑社會”,更準確的形容應該是鄉霸、縣霸、區霸、市霸,即便是跨地區流動的組織,也只活動在異鄉一角。
所以,真的堪稱是低級階段。
【大部分黑社會出不了市縣】
當下正在法院審理的劉漢涉黑案,就被認為是近年來最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劉漢曾被福布斯雜志稱為“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據《21世紀經濟報道》,劉漢等人掌控的公司多達70家,而他旗下最龐大的漢龍集團,則相當于一個跨行業的托拉斯——從能源電力、化工產業到生物醫藥、地產開發,不一而足。
劉漢集團被公安機關控制后,媒體報道里四川的反應是:廣漢等地的商人終于可以正常做生意了,社會治安起碼可以太平十年。
但像劉漢集團這種勢力范圍可覆蓋三個市——綿陽、什邡和廣漢的情況,很少見。實際上,目前尚未有一個全國規模或全省規模的組織。與境外黑社會已經壯大至全國規模相比,大陸黑社會多帶有地域特點或“山頭主義”特征。
從勢力范圍上分,他們的控制領域主要分為地域和行業兩種。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涉黑犯罪多年的教授何秉松看來,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勢力范圍一般只限于村、鎮、區范圍之內,一般不超過省級市、縣;但以行業劃分,則不受地域限制,例如以火車上的盜竊為主業的組織,其足跡遍布鐵路沿線。
何秉松的這一說法與目前各地對相關問題的調研結果相符。
根據刊載在2011年《山東警察學院學報》的調查報告《浙江省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實證調查》顯示,活動范圍在本市(地)區的黑社會比例最大,為60%,浙江省內跨市區的為10%,跨省的為30%。同時,該論文稱這些跨地區犯罪的勢力范圍,通常集中在托運業中——因運輸線路影響,從范圍上來看,它超出了一個市區。
而在山東大學一篇論文《山東省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調查分析》中,則可以看到“黑社會”的具體分布地點——青島市某區的廢舊物品收購行業;煙臺某村;威海某鎮至某村海灘的蜆子交易市場;濟寧市的某個縣城等。
除了盤踞某運輸行業條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有溢出一個地區的影響力,也存在流動的跨地區組織。南京大學教授蔡少卿在對上海研究后指出,上海除了本地的黑社會勢力,還有六個“幫派”—以扒竊為主的“新疆幫”,以詐騙為主的“貴陽幫”、“安徽幫”,以盜竊為主的“蘇北幫”,以搶劫為生的“東北幫”,以及主要從事盜賣車船的“溫州幫”。
【大陸黑社會的“地盤”】
上文提及的運輸業,實際上是目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七大行業之一。
尚未有一份全國各地黑社會“主營業務”的統計表明各行業之間的比例關系,但據2006年時任全國“打黑辦”副主任、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杜航偉的總結,運輸、建筑、商品批發、娛樂業、餐飲業以及礦產等行業,是它們的主營陣地。
在上海,運輸業、娛樂和餐飲業,是受黑社會危害的前三行業。上海社科院《上海地區有組織犯罪調查報告》的結果顯示,涉黑行業中,餐飲業占5.6%,娛樂業為1.1%,而運輸業達到72.2%。
運輸業成為部分地區黑社會的主營產業,有某些制度缺陷的原因。以超載為例,它對道路、橋梁甚至司機的交通運輸安全有極大的潛在危害,但在各地的現實中,卻是不超載無法保本,于是相關交通管理和稽查部門除了罰款之外,公權力還延伸至這些過往車輛的“保護費”——這項“需求”,催生了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大量涉入。
不過,這七大行業也有高下之分,運輸業其實已經是涉黑組織發展到中期階段才接觸的。這種階段的劃分來自前公安部發言人武和平,他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分為三個階段:
初級階段表現為松散的暴力團伙犯罪。這個時候的組織,以搶劫、殺人、敲詐勒索等簡單粗暴形式直接掠奪錢財,完成原始財富積累。這也是為什么在上世紀70年代發生大量暴力事件而催生了80年代“嚴打”的原因,文革后發展起來的黑社會正處于這一階段。
中級階段,組織的核心人員往往以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身份出現——以合法的公司的外衣,行壟斷、非法控制某些行業(包括非法行業)之實,是這些組織的典型特征。此階段的行業包括可能潛藏色情、賭博、毒品等高利潤違法行為的娛樂業,以及餐飲、運輸和建筑業——在這些人口密集、進入門檻低,但同時存在競爭激烈的領域里,真刀實槍進入的黑社會組織,無疑更容易壟斷市場。
在重慶2009年打黑中倒下的“黑老大”之一黎強,便曾控制了當地的民營“7字頭”公交,這個系統的公交車被報道無論上路還是靠站都違章,在與國有公交對抗的過程中,曾有人將國有公交車輪胎的氣都放了,造成交通堵塞。而直到后來重慶市政府被迫在民怨中將其收編,媒體披露,該公司當時“與政府談判的態度非常強硬”。
最后一個階段為高級階段,武和平分析認為,此時的黑社會往往推出自己的代理人,形成“影子政府”,而從統計數據上來看,此時的“黑老大”會涉足礦產和房地產行業。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中國法院網“涉黑大案”欄目中,刊載了新華社等中央媒體披露的涉黑大案,在《法制晚報》的統計里,這些過去一年的40個大案中,其核心人員踏入政界的比例達到18%,而他們的集團有56%涉足礦業,46%涉足房地產工程(他們不止從事一種行業)。
礦業和房地產是政治資源密集的行業。據公安大學教授武伯欣分析,比如房地產領域,拿不到地是許多中小房地產企業退出市場的原因之一,而有政治資本的黑社會組織卻能憑借“保護傘”和“影子政府”獲得土地審批。
新華社的報道稱,劉漢想在小金縣開發一個旅游項目,時任縣長不同意。劉漢留下一句話:“不給我項目,你這個領導就當不了。”不久,這位縣長被調離小金縣,隨后劉漢順利拿到該項目。
同時,房地產行業也有對黑社會的特殊“需求”。武伯欣分析,在這個容易遇到城市拆遷、農村征地等棘手糾紛的行業,有黑社會背景的房地產企業往往占據上風——利用恐嚇、逼迫、暴力的手段強迫居民搬遷。在劉漢所涉及的房地產開發中,曾有當地被拆遷的居民被持槍的工作人員威脅。
【黑社會中的“官”與“匪”】
按武和平三個階段的劃分,劉漢集團已達到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高級階段。劉漢被逮捕前是四川省政協兩屆常委,而在《湖北日報》的報道里,劉被稱為(廣漢的)“第二組織部長”,因為想被提拔,找劉漢比找領導還好使。
但目前司法文件披露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大多數尚未達到建立如此“影子政府”的階段。
重慶曾在2009年發生了席卷全市的“打黑風暴”,但據重慶市高級法院發布的《重慶的“涉黑”案件審判》白皮書,當地只有54%“涉黑”組織有“保護傘”;而在上海社科院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調查里,當地的黑社會并沒有出現官員庇護的情況。
需要說明的是,有沒有“保護傘”,是司法機關認定一個犯罪組織是否帶有黑社會性質的重要考量點。過去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司法界判定一個犯罪組織是否涉黑,都會將這個組織是否有來自政界的“保護傘”作為不可或缺的依據。如果有“保護傘”,就涉黑,反之就不是。200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清晰認定,是否有“保護傘”并不能作為判定涉黑的必要條件。
但這種對黑社會的認知慣性保持了很長一段時間。比如2010年在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的法庭上,有一場官司的辯護律師就曾為被告是否有“資格”成為黑社會,當庭激辯。辯方認為,被告人充其量只是拉幫結伙為非作歹,沒有國家公職人員為其充當“保護傘”,稱不上是黑社會,“惡勢力”可能更準確。
實際上,黑社會的“保護傘”,也罩得很低。
一份對北京的調查——《北京地區有組織犯罪實證分析報告》分析,那些起到“保護傘”作用的官員,都來自縣處級及以下級別。在北京大學對一個具有袍哥文化的某市54個黑社會犯罪組織、593名組織成員的調查中,有“保護傘”的黑社會占44.4%;“保護傘”的級別,處級以下占50%,處級與廳級各占1/4。
而在上述統計之中,公安部門是被涉黑力量滲透最多的系統。在重慶發布的官方打黑白皮書中,“保護傘”來自公安系統的比例達到70%。
最高檢主管的正義網報道說,重慶曾有民謠,“過去的土匪在深山,現在的土匪在公安”。在重慶2009年打黑中落馬的“最大的保護傘”,是前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他之前更為人熟知的身份是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但同時,制度的缺失在這個領域也凸顯出來。據中央電視臺報道,河南鄭州曾出現一個黑幫,名為“治安管理委員會”,他們接受當地街道的委托代管社會治安工作,而通過打砸搶收取的保護費,則部分作為他們對這種“授權”的費用返還給街道。
對這一現象,“有需求就有市場,黑幫來做最合適”,中國犯罪學學會理事長黃蕓曾如此分析。
【大陸“黑幫”吸收成員的標準】
但話說回來,這些控制了一個地區乃至一個行業的黑社會組織人員,幾乎都身處“裂縫”之中。
在一個社會發展中,某些人群難以從主流行業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便可能轉而移至地下。比如說,隨著第一產業占GDP總量的份額下降、城鎮化推進、耕地減少,占人口大多數的農業人口,一旦不能得到合理分流安置,將可能為黑社會犯罪組織提供潛在成員。
這就是為什么在針對各地的黑社會調查報告中,農民與無業人員占了多數。北京的數據是61%,廣東則為82.3%。
再舉一例。山東曾有一個由農民創辦的黑社會組織,名為“中華民族救國會”,它招募成員的標準是——“有過違法或有專與政府對抗經歷的;因計劃生育受到處理而對政府不滿的;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受過公安機關打擊的;揍人不要命的”。
而當這些“裂縫”中的人進入一個組織之后,便在這個能迅速找到存在的機構里,在其管理及分工之中互相學習和影響。這個過程又進一步促進這些機構的組織化。
與國外的黑社會類似,大陸黑社會組織的結構也不一樣。黑龍江大學一篇論文《黑龍江省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調查研究》的統計結果認為,黑龍江70%的大陸黑社會組織都是“金字塔”型。即團伙內部主要分三層:領導層(一般不直接參與實施具體的黑社會活動)、指揮層和行動層。
在北京大學的研究中,這三個層次之間的規律是,具有違法犯罪記錄越多的成員,在組織中的地位往往越高。比如說,在《黑龍江省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調查研究》統計中,涉黑組織的骨干成員中80%以上是“兩勞”人員或受過違法處理的人員,而在一般成員中,“兩勞”人員約占23%。
但與境外嚴格的分級制度甚至明確晉升渠道的組織架構不同,大陸黑社會組織的樣態顯得簡單而薄弱。比如徐州某個組織要求出動時必須統一著裝,統一戴白色手套,統一出發,這些研究者認為他們在簡單模仿影視作品中“黑幫”形象。
而近年來陜西西安查獲的最大涉黑組織,其“幫規”赫然寫著要講求“四防”——防公安、防媒體、防火、防煤氣。(作者: 楊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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